第七章
屋子。有人证言,昔日金六曾于屋内聚集周遭之乞食博奕。入屋后,见其内有草席、绳子、以及褴褛被褥。此外,亦发现疑似阿稻小姐出外汲水时所用的桶子、以及为阿稻小姐所有之发梳。”
“发梳?”
“事后向茂助先生出示此发梳,证明其确为阿稻小姐失踪当时插于发上之物。此发梳乃阿稻小姐之祖母、即茂助先生之母的遗物,故绝无可能认错。此外……”
还有其他证物?百介问道,
“是的。上述证据顶多仅能证明阿稻小姐曾于该处遭人监禁,毕竟不够充分。”
有理。
光凭这些,尚不足以证明金六确有涉案。
“因此,剑之进又自野方行至高尾,一路细心搜证。虽听得些许消息,但皆非决定性证词。不过,行至高尾山麓时,终于获得了不动如山之铁证。”
“敢问这铁证是——?”
“即于高尾山麓某不显眼处一座炭窑觅得之证人一名。该制炭夫清楚记得,当天天色未明,金六曾领着一名模样怪异的姑娘前来。金六似乎不识这名制炭夫,但制炭夫曾旅居野方,对金六的背景颇为熟悉。金六谎称自己来自江户,今女伴身体欠安,望能暂时寄宿一阵。”
“这——”
“制炭者见其中似有蹊跷,便回绝了金六的要求。据说当时怎么看,那姑娘的眼神都甚为古怪。果然如老隐士所推测,阿稻小姐已完全丧失心智。不仅无法言语,就连动也不大动。大概正是因为如此,金六才被迫起了将之委由陌生人照料的傻念头。遭拒后,金六便朝深山而去。这座炭窑距金六遗体发现处近在咫尺。”
原来调查果真有效。
百介不禁由衷佩服。
“至于金六究竟是死于何人之手,至今仍未能判明,但金六是否涉案,已几可说是罪证确錾。接下来——”
就是妖怪巡查矢作剑之进的大活跃了,与次郎说道:
“搜得足够罪证后,剑之进召来全体村民,以强硬语气宣布:维新至今已近十载,尚有人对山男之说信以为真,着实可笑——我国业已文明开化,若有人胆敢散播此类言论,本官将视其为刻意蛊惑人心之不法之徒,即刻将之逮捕投狱。”
“此言未免也过于偏激——村民不是要求其驱除山男,或将之逮捕?”
“众人对此毫无异议。”
“毫无异议?”
“是的,毕竟仅有少数村民相信山男的确存在。”
“仅少数相信?”
“是的,多为半信半疑。不,应说是无任何人相信较为妥当。”
“是么?但……”
“事实上,村民不过是期待有人做些什么罢了。什么人都好,只要能清楚地说些什么便成。听见巡查大人如此训斥,村民们便温顺了起来。噢,这温顺绝非慑于威压,而是出于安心。”
或许——真是如此。
这与又市当年的做法。
还真是大同小异。
“如此安抚村民后,剑之进便秘密召来茂助先生与为吉先生——此人乃金六先生之父,并向两人告知真相。两人起初又是愤怒又是啜泣,但最后终于达成和解。剑之进如此解释:既然千金已平安归返,茂助先生应感欣慰。而为吉先生亦应以其子之行状为耻,并为真相不为外人所知而感激——此外,尚奉劝两人仔细端详阿稻小姐带回的娃儿,毕竟对两人而言,这娃儿不都是自个儿家的长孙?”
原来如此。
果真是个绝妙安排。
“此外,剑之进又表示,金六所为乃极恶非道,实难纵容,然其既已遭天谴夺命,即便将其罪衍公诸于世,亦是无人可罚。不难想象此事若为外人所知,仅是徒增茂助父女之苦,对娃儿的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