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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眼,小的随时愿意返还十手、跳河自尽。反正都老糊涂了,也当不了什么差。总之,大人的确教那妖怪给吸了鼾息,卧榻上还留有那妖兽的毛束哩。”

    毛束——的确是有一些。

    陈尸街头的五人衣上,亦沾有同样的毛束。

    那妖怪个头之大,可吓人了,万三说道:

    “六尺,不,或许有八尺,生得一身长毛,虽看不清腿生得是什么模样,但据棠庵先生所言,这妖物仅有一足。如今想来,似乎曾见其蹬跳前行。突然间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可将藏身邻房屏息窥探的小的一行人吓出了一身冷汗哩。”

    没错。

    志方于官舍内布下陷阱。

    位于八丁堀的同心组官舍,是栋占地百坪的民家屋宇,模样与武家屋敷迥异。志方于门前、玄关、庭院、后门、两邻、以及对门的官舍前各配置了两名捕吏,寝室隔邻的房内则由万三、多门、及两名小厮负责盯哨。

    此外,还安排了三组捕吏,每组两名常时于八丁堀内来回巡视。

    不过……

    虽力求万无一疏,志方认为防备也不宜过度严密。若无法诱使对手前来出招,再好的陷阱又有何用?

    然而,门前与玄关的戒备毕竟不得疏忽,仅能吩咐其余捕吏尽可能不露身影,以利埋伏。

    想当然耳,负责于隔邻房内监视之多门等四人,也不得不屏息藏身。

    酷爱擒凶的多门英之进兴奋得自告奋勇,负责熬夜警戒。通常聚集一家的房内,这下却挤满了武士。

    负责外出巡视的数组捕吏,若是发现可疑人等,也不得当场逮捕,应先行纵放。即便所遇之人甚是可疑,也该佯装不察,由一人跟踪,另一人则赶赴诘所,向驻守其中之同心禀报。

    志方则于面向庭院的座敷中铺设卧榻,在众人环视中单独就寝。门户虽应避免锁得过度严密,但过度开敞也要启人疑窦,故仍依平时习惯处之。虽说欲请君入瓮,若看来过度松懈,只会教对手起疑。

    来了,便是自投罗网。

    不愿束手就擒,便不会来。

    既已如此布局,不论结果如何,志方均是赢家。即便真有闪失、丢了性命,自己仍是赢家。

    孰料……

    初日,一切平静无奇。

    次日,或许是瓦版起了效果,看热闹的人群开始聚集,但依然没什么异状。

    黑绘马的夺命限期,乃是三日。

    到了第三日,气氛终于紧绷了起来。

    不仅如此,看热闹的百姓也暴增至始料未及的程度。

    现场变得人声鼎沸,活像一场大祭典。

    即便得维持秩序,也不能自警戒者中抽调人手,只得央求上级调派人力前来控管,据频频出入官舍的万三所述——六刻半时现场活像川开放烟火时般人山人海。身处屋敷内的志方虽没亲眼瞧见,但也听见了嘈杂人声。可见万三的形容即便夸大,人数仍是相当可观。

    不过……

    控管若是过度严密,反而可能弄巧成拙。为引凶贼入瓮,还得适度保留破绽。

    亥时一过,屋外终于静了下来。

    不同于他处,此处究竟是八丁堀同心组官舍,想留下来看热闹也难。

    四下一片静寂。

    烧水沐浴后,志方便躺上了卧铺。

    起初还难以入眠,后来……

    仍是睡着了。

    一心以为刺客无胆入侵。

    “突然间,庭院那头的纸糊拉门无声无息地给拉了开来,只见那妖怪业已矗立缘侧。若是打庭院进来的,在那头警戒的两名捕方理应瞧见才是。但两人却坚称自己什么也没瞧见,遮雨板也关得紧紧的。”

    “岂有可能?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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