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者,保证将长命百岁。
听来——还真是因祸得福。
想必是这番舆论奏效使然,志方心想。
凡遭人写名者均难逃一死——正是因此,这黑绘马才蔚为流行。
但倘若可免一死,将是如何?
况且,避凶法门还甚是简单。
黑绘马之夺命期限为三日。仅消邀人彻夜戒备三日,便可除灾解厄。
戒备者什么也无须做,只消睁眼目击便可。仅需如此,原本的死劫便能转为福寿。
这比写名还要简单。
如此一来——
——便不会有人再写。
写了也是毫无意义。半信半疑者将因此失去兴趣,信者则是更无可能付诸行动。
毕竟写了,反将助宿敌长命百岁。
——总而言之。
这不过是胡诌。遭人写名要命丧黄泉,被人瞧见却能延年益寿;两种说法同等无稽,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还真是无稽之谈。
但遗憾的是,志方本身虽作如是想,却找不出任何证据。
志方保住了性命。
五名死者却尽数丧命。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志方感叹道。
“怎么回事——敢问大人所指为何?”
“噢,那缘切堂,在本官写了姓名后,哪还有人进出?不是差了地回利平严加看管?”
“没错。入夜后的确是无人踏足。但在八丁堀的骚动结束后,戒备者便悉数撤回了。”
“那么——继本官后的那五人的姓名,是遭何人以何法写上的?而遭人写上姓名的五人,为何不是死在自个儿的栖身之处,而是悉数路死街头?”
“这当然是因为没能取得大人性命,那山地乳在回程途中便——”
“若那妖怪借吸取鼾息取命,难道五名死者当时皆露宿街头?且还于官舍周遭保持同等距离入睡?况且,倘若真是那妖怪所为,未依规矩而于昼间写下名字的本官——何以仍遭此妖物所袭?”
这,只得请大人向山神求答了,万三说道。
——无法释怀。
志方兵吾也仅能眉头一蹙。
<hr />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