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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之街
命的人都说过类似的话。他几乎没有用他那把科尔特手枪杀过人。

    他走出金天鹅,穿过泥泞的大街,来到一家小餐馆,在一张脏兮兮的木头桌子前坐下,照常和格斯打了声招呼。有时候他觉得,老格斯似乎是他在这座小镇中唯一真正的朋友。至少是唯一的男性朋友。

    “你好,本。今天怎么样?”多年以前,格斯曾经是个金矿开采工,直到一支印第安箭废掉了他的左臂。现在他是个厨师,为游荡到这座小镇的牧工做饭。

    “很好,格斯。忙吗?”

    “一早上就两个人。再也没有人吃饭了。”

    本清了清嗓子,正要回答,他身后的门被推开了。他向来不喜欢背对门口而坐,他一下子转过身,面向来人。是副警长赖利,安迪奥克想要除掉的人。

    他是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在沙漠烈日的常年曝晒下,有着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唯一的瑕疵便是脸颊上的一道深色疤痕,但即使是这样的一道伤痕,在边境也显得微不足道。赖利身上有着一个更为严重,而且看不见摸不着的“瑕疵”。他认真对待他的工作,是个正派人。

    “你就是本·斯诺,对吧?”他轻声询问道。

    “是这名字没错。”

    “你刚才和雷恩·安迪奥克谈过了。”

    本的肌肉绷紧了。“你知道了。”他看了看闪闪发亮的副警长警徽,见他的手伸向了他的手枪。

    “拔枪吧,斯诺!我知道你是谁。”他突然发难,大喊道,俯低身子,摆出了开枪射击的姿势。

    但是他离得太近,而本的动作又太快。柜台后的格斯发出一声警告的尖叫,正如他所愿使副警长分了心。他的巨拳砸在了赖利脑袋的一侧,副警长瘫倒在地,他一脚踩住他握枪的手,打斗结束得像开始一样迅速。他把赖利拎起来,将嘴贴近他的耳朵。

    “听着,白痴——我没拿安迪奥克的钱。如果我可以,我不会杀你或者任何人。现在,你他妈的离我远点儿。”

    他一把将副警长推到一把椅子上,向门口走去,丢给格斯二十五美分,付了他还没吃的午餐钱。今天在边境之街没有太平地。没准儿在凯西·诺瑞斯的服装店里能寻个清静,他突然做出决定,再次穿过大街。那里应该会清静点儿。

    凯西比本年长——差不多三十五岁了,他猜想——但是她的年龄和她中年的商业头脑很相配。他喜欢凯西,是他在这几个月中在边境遇到的所有女人中最喜欢的。她在金天鹅酒吧不远处开了一家服装店,每年从纽约和洛杉矶购进流行服装,再快销给四十至五十岁的女性,她们风韵犹存,有足够的资本和金钱讲究衣着。

    凯西是十年前随父母一起来到西部的,和很多人一样,他们在科罗拉多山中遇到了犹特人。一天清早,她一睡醒就尖叫出声。飞箭像雨一样向他们射来。当一切都结束后,她发现父亲陈尸在马车外。印第安人掳走了她的母亲,不知怎的,她逃过一劫。这段经历可以摧毁所有正值妙龄的女人,但是凯西熬了过来,那段日子只在她身上留下些许的冷酷坚毅与玩世不恭。她和本第一次见面就把这段往事告诉了他,好像对这个悲剧甚感骄傲。

    “那么,”她带着惯常的微笑和他打着招呼,“今天早上有什么好消息,本?来买衣服吗?”

    “消息都是坏的。我一个小时前才起床,却对两个人挥了拳头。”

    “我希望不是警长。”她一边说,一边忙着生意,整理着蓬松柔软的服装陈列品。

    “好不到哪儿去。他的副手,赖利。”

    “不!”

    “还有雷恩·安迪奥克。”

    “你疯了吗,本?即便赖利不把你关进班房,雷恩也会杀了你。”

    他坐下,一只坚韧有力的手揉着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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