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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人

    “我能,警长。想想吧——罗宾博士之所以能认出我,是因为他讲话时我站在旅馆的门廊上,正好在他的视线之内。但他曾告诉我,他的眼睛不好。他可能在多年之后,认出甚至只是注意到——举个例子,考克森这样的人吗?”

    “我猜不能。”

    “但他会注意到像你这样的人。骗子总是留意警长,”当本说出这话时,汉森的手移向手枪,“但这里还有来复枪的问题。罗宾是被一支来复枪杀死的,而你的警员们没有在山里找到藏匿的武器。所以,凶手随身携带着那支来复枪。当围观群众的注意力被飞人吸引时,他朝罗宾开了枪,而后又将凶器带离了现场。”

    “谁能这么做呢?除了我有把手枪以外,镇上就没有人有任何武器了。”

    “确实如此,警长。来复枪是个显眼的武器,不便于藏匿。”

    “我读到过有一种可以拆分的……”

    “那种枪在射击远距离目标时的精准度还是个问题。不,肯定是个经验丰富的神枪手用一把完整的来复枪作的案。”

    “是谁?”

    “把一支来复枪藏在女人裙子下面虽说有点儿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行,但是罗宾不太可能接近一个女人寻求掩护。那么,什么样的男人在今天早上可以在身上藏匿一支来复枪呢?只有一个——蜿蜒河的跛脚银行家,杰斯罗·阿龙斯先生。”

    “不可能!”

    “是吗,警长?所有事实都与他吻合。一个需要保护的重要地位,一只跛脚,高大的身材使他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还有一个藏匿来复枪的绝佳位置——在他的裤腿里!”

    “没有人看到他吗?”

    “他一瘸一拐地和我们一起走,但在石岗上停下了。他在人群之外,当没有人看他时,他拿出了来复枪,开枪射中了正在他们头顶上飞翔的男人。然后,他只要将枪藏回不能伸直的那条腿的裤管里就行了,然后和其他人一道走回来。他个子很高,记得吗,腿也很长。”

    “可能,”汉森勉强承认道,“只是可能。”

    “你知道,阿龙斯因为腿脚不便,很少走动。你们甚至为了迁就他而在银行大厅开会。就算他要看飞人,一瘸一拐地跑到那么崎岖不平的山地去,难道你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吗?”

    警长站起身,拿起手枪,“我们去找他谈谈。”

    他们下了满是尘土的木制楼梯,斜穿过街道,走向银行的红砖大楼。他们刚走到马路中间,就听到一声枪响打破了午后的宁静。汉森一手按住自己的肩膀,被子弹的冲击力撞得侧过身,倒下了。

    “这一枪本来可以穿过他脑袋的。”一个声音从银行有遮蔽的门廊上传来,本看到阿龙斯站在那里,手中的来复枪像第三只眼睛般,紧盯着他。

    “你今天已经杀了一个人了。”本边说边靠近。德林格枪仍在他的衣袋里,但在这样的距离,根本派不上用场。“还不够吗?”

    枪声引来了人,年少的汤米第一个跑到。当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已经跑入了银行家手中的来复枪的射程。阿龙斯稍稍调整枪口,对着这个少年。“好了,小伙子。现在你也得掺一脚。看到街那边的那辆马车了吗?你要用那个把我送出镇,如果你想活命,就别耍花样。”

    汤米向后退去,“我……阿龙斯先生……怎么……?”

    “是他杀死了罗宾博士,汤米。是他,不是我。而且我敢打赌,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

    “闭嘴,”阿龙斯吼道,“把马车拉过来,小伙子,停在银行的正门口。记住,来复枪的射程很远,我甚至打死了一个飞人!”

    “你是什么人,阿龙斯?”本又向上挪了一级台阶,问道,“一个枪手?”

    “曾经是,很多年前,是堪萨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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