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人
快的枪手。但对我来说,堪萨斯文明开化的速度太他妈的快了。我在一家银行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偷走了他们的一点儿闲置款,来到西部,开起了我自己的银行。一个警长开枪射中我的膝盖,使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于是我决定改邪归正,做个守法公民。蜿蜒河是个重新开始的好地方,直到罗宾博士来到这里。他的眼睛可能不好,但是他的记性倒不错。我不能让人毁了我辛苦建立的一切。没料到有你这么个聪明的家伙——直到在马厩的时候,我见你望着我。”
“让我们帮帮汉森。他会流血到死的。”
“在我坐进马车以前,没有人可以靠近汉森和他的枪。”
“我们的马不出十分钟就能追上你。”
“你试试看,但这个男孩儿就没命了。”汤米已经把马车驾来了,握着缰绳的手不停发抖。他不再是那个讨厌姐姐爱人的、自以为聪明的弟弟了。此时,他只是一个被吓坏了的少年,第一次正视死亡威胁。他并不喜欢眼前的一切。他是不同的一代,不会是枪手,也不会是先锋兵,而是新时代年轻人的第一代。
这时,杰斯罗·阿龙斯以怪异的姿势坐进了马车,本也已经靠得够近了,他本可以用德林格枪的两发子弹打爆他的头,但是来复枪的枪管几乎抵着汤米的脖子。本对这个男孩儿绝无半点儿亏欠,也许正因如此,他先开了口。
“我拔枪了,阿龙斯!”
高个子男人转过身,来复枪的枪筒画了个圆弧,这动作在本的眼中,几乎是缓慢的。他唇边的笑容是一个老枪手的笑容,也许是因为阿龙斯是个枪手,比起汤米,他更愿意对本开上一枪。他看到德林格枪的时候并不显得惊讶,抑或他根本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子弹从本的脸颊旁飞过,嵌进了后方十英尺的土地里。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枪便射,一枪就了结了他……之后,当夜晚的凉爽扫过平原,本和苏骑马在星空下散步。他知道他很快要离开了——现在在蜿蜒河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但今晚,他不需要想这些。
“很奇怪,”他在苏的身旁,慢慢骑行,“罗宾博士只要用他的飞行表演让人们大开眼界,就可以老老实实地赚钱了。而杰斯罗·阿龙斯根本不需要畏惧他。因为即使镇上居民知道了阿龙斯的过去,也不会拿他怎么样的。”
“他们可能会把钱从他的银行里撤走。”
“可能,”他叹了口气,“钱,总是为了钱。罗宾博士可以在明处赚钱,却偏要在暗处,杰斯罗可以在暗处赚钱,却偏要摆在明处。”
“本,你当时被吓坏了吗?”
“吓坏了?不,我知道我能胜过他。”
“你知道?但你怎么知道的?”
他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枪手的笑容。“罗宾博士了解我们两个,”他只是说,“而他先找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