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维尔开膛手
本·斯诺是在临近墨西哥湾的一个得克萨斯小镇上遇到阿彻·金斯曼的。本已经游荡一年了,眼看冬天将至,他在冰雪与寒冷到来前朝南进发。这里靠近墨西哥边境,空气中仍然有种旧时西部的味道,一种混合着马肉、长角牛和硝烟的味道。这是本的那种镇子——至少在阿彻·金斯曼在那里找到他以前。
金斯曼年纪很大,样貌比实际年龄更显老。他已经是个一只脚踏进坟墓的人了,就连豪华的马车,珍珠手柄的手枪,还有价格昂贵的雪茄也不能把他拉出来。他在一间名为瑞欧咖啡厅的后屋里找到了本,带着一种心慌意乱的匆忙,隔着桌子坐在了他的对面。“你就是本·斯诺,对吧?”
“是的。”本说道。他注意到了他华丽的服饰,还有那张脸色灰暗、线条坚硬的衰老的脸。
“我想雇用你为我做件事,”他说,“我叫阿彻·金斯曼。你可能听过这个名字。”
“对不起。我对这里并不熟悉。”无论他有何目的,至少蹭杯免费的啤酒也是不错的。
“但你的名气却先你一步,斯诺先生。”然后又是那种会意的微笑,那种跟随本穿过西部的微笑。
“你想雇个枪手?”
“我想雇新墨西哥最快的枪手。”
“找错州了,金斯曼先生。这里是得克萨斯州。”
“但你是从新墨西哥来的,对吗?”
本叹了口气,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是的,我是从新墨西哥州来的。”
“让我请你喝一杯啤酒,”他向前面的酒吧做了个手势,“我听到过一些传言,你知道。是关于你在新墨西哥小小的冒险经历的,还有其他一些。你真是一条汉子。”
“让我们有话直说吧,金斯曼先生。你听说我就是比利小子,二十年前不仅没死,还生龙活虎地活到今天,在西部游荡,作为快枪手被人雇用。这些传言不是真的。”
金斯曼红了脸,“当然不是——我根本就没相信过那些!但你仍然是我想雇的人。这绝对不会牵扯到杀人。事实上,刚好相反。我想让你把我女儿从新奥尔良带回来。”
“那你为什么需要一个快枪手?”
“我需要一个可以保护自己,免遭一些恶棍伤害的人。我的女儿……好吧,也许我应该把整件事都告诉你,”他停下来,用一块手绢擦了擦脸,他的皮肤和手绢一样苍白,“我家曾有三口人——我的妻子和女儿贝斯,还有我。我们生活在北方。过了几年一无所有的日子,我设法筹到了钱,买了一个小农场,日子总算有了盼头。但是,我猜想我不是一个很好的父亲,但我确定我不是一个好丈夫。一天晚上,我在床上捉到了我的妻子和我的工头。我向他开枪,理所应当,但是她跳起来挡在了枪口前面,就这样,他们俩都死了。事件发生时,贝斯十八岁,我想,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打击。我不知道她怪我多些,还是怪她妈妈多些,但是我想我们两个一起把那个夜晚在她眼前摧毁殆尽。不管怎么样,她离开了农场——离开了我——我已经六年没有见过她了。”
虽然在他讲述时,眼睛有些模糊,但仍然很明显,阿彻·金斯曼是个用石头刻出来的人。他的妻子和女儿都离开了,但从他的话语中可以感觉到,这个事实并不真正令他难过。唯一令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在六年以后,他突然想要采取行动。“你说她在新奥尔良?”
金斯曼点点头,“起初她偶尔给我写信。与其说是为了让我放心,不如说是为了加重我的痛苦,我想是这样。她沿着海岸线漂泊,到了新奥尔良,然后成了……好吧,一个普通妓女。我想这是从一个做父亲的嘴里说出的关于他女儿最糟糕的事情了。但该死的,没有更文雅的词了。她在信中说,她在追随她妈妈的脚步,这封信简直把我的心挖出来了。几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