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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才丢掉的。兔子真的很会生呢。”

    纯子姐不单单喜欢狗,应该说她喜欢动物吧。我对兔子的事一无所知,我比纯子姐清楚的,只有今早把小兔子丢在事务所门前的人,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机率是小孩子。从脚步声听来,绝不会错。而且那孩子是独自一人,我既没听到其他脚步声,也没有对话声。

    如果是做为宠物饲养的兔子繁殖太多,不得不丢弃时,小孩子会一个人付诸行动吗?或者是父母要小孩拿去丢的?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就常理来看,纯子姐的推理很合乎逻辑,但我不认为适用这次的情形。

    真是急死人了!纯子姐也会对我说话,就像对小加代和小系说话那样,她似乎坚信我听得懂。事实上我也的确可以理解,现在才这般焦急。要是我有可操人语的发声器官,或纯子姐能听懂动物的话,我就可以告诉她今早脚步声的事了。

    “就算旁边有其他动物在,阿正也不在意呢。你果然是只稳重的狗。”

    纯子姐摸摸我的脖子。就是啊,纯子姐,我才不会欺负还是小毛头的兔子呢。不过,还是希望你不要用摸过小兔子的手摸我,会留下味道的。

    “一直让你照顾它们实在太可怜了,我会请房东通融,在找到愿意收养的人之前,先把小兔子保管在我那。”

    太好了,我真是求之不得!小兔子们被带走之后,我打从心底松了一口气,打了一会儿盹,甚至对纯子姐热中小兔子忘了带我去散步一事感到庆幸。

    虽然一大早时有些风波,但接下来的一天平静地过去了。待在事务所看家时,传真机偶尔会响起“哔”的电子音,然后又“嘎嘎”作响,吐出纸来。或许是那几位未参加旅行的约聘调查员们,没有休息继续工作,送来调查报告。电话则几乎没响过,小加代似乎在出发前已经通知各关系人。

    黄昏时分,事务所的百叶窗映出枣红色的夕阳,这时二楼莲见家客厅的电话响了。不是事务所的电话,而是莲见自宅的电话。电话切换成答录机,小系的录音告知对方全家人去四天三夜旅行。录音一结束,电话那头的诸冈进也便忙不迭地说:“咦?什么嘛!真的去旅行啦?我还以为你们是开玩笑的呢。”

    我在一楼的楼梯口竖耳倾听,哼了一声。这种留言简直就是浪费录音带!

    “全家旅行不是很无趣吗?小加代跟系子也实在太闲了。旅行啊,应该要更霹雳的才对。”

    什么叫霹雳的旅行啊?

    “真没办法,等你们回来我再打吧。拜。”

    电话挂断了。要是我知道操作方法,一定会爬上二楼删除刚才的讯息。还是干脆拔掉电源算了?

    如果做得太明显,恐怕会吓到小加代和小系,所以我一直尽可能保持低调;其实开关电器用品这点小事,我也办得到。电视这种东西,我能自力打开;电话也是,只要我的脚构得着电话机体,就可以按下扩音键,设成免持听筒,再按下号码键拨号就行了,难不倒我。至于公共电话,我就没辄了。还有手机豆粒大小的按键我也不可能按得准,至于操作答录机这种复杂的动作,我的脚实在不胜负荷。自然不用说,我也无法打电话到长寿庵叫外送“油豆腐蔷麦面一份、蔷麦凉面两份”。看起来好像什么都能做,其实不然。

    说到不方便,就算脖子上挂着项圈和名牌,毛皮清洁亮丽,我依然不能在大白天里独自上街。这或许是最大的不便。你问我为什么?因为人类并不一定喜欢狗,怕狗的也不在少数,那种人一看到大型狼犬没有主人陪伴,在人行道上独自蹈躂,可能会吓得立刻打一一〇电话报警。我以前虽是一头警犬,但并不会因为这层关系就在警界吃得开;我也不喜欢引发无谓的骚动。

    因为这层考量,这天我也耐心等到日落入夜。纯子姐比昨天来得早,晚上十点就带我去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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