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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妨碍执行
为太有计划性而显得过于严格了。我认为法院应该考虑在内部设立专门的不动产调查机构。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的话,那么就会像滚雪球似的,案件越来越多,泡沫经济的崩溃也只能让法院的职能丧失殆尽。

    “目前的律师从业人员中精通民事执行法、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的人才也未必很多。一般说来,作为债权者的金融公司在泡沫经济崩溃前,不会为债权的回收而烦恼,而泡沫经济崩溃后,他们对采用法律手段收回债权也是持消极态度。对这种现状,我感到非常遗憾,但这却是事实。

    “在A先生的二零二五室发生的杀人案,就案件本身而言,也许是个人的悲剧。可是,在发生这起案件的舞台里却隐藏着不能视而不见的当前日本不动产流通、法院拍卖制度以及利用法律漏洞进行不良活动的占房人等问题。在我看来,那个刚刚成为二零二五室买受人、却被人怀疑的石田直澄先生也是这种现状的一个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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