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八年,马升任两江总督,张同至南京,寻机刺杀,直至混进校场而得手。
二人又拟好奏结:“凶犯张文详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适在逃海盗程速台等复指使张文详为同伙报仇,即为自己泄恨,张文祥被激允许。该犯旋至新市镇私开小押,适当马新贻出示禁止之时,遂本利俱亏。迫念前仇,杀机愈决。同治七、八等年,屡至杭州、江宁,欲乘机行刺,未能下手。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审明谋杀制使匪犯,情节较重,请比照大逆向拟,并将在案人犯分别定拟罪名。”
曾国藩召齐会审诸官,征求各位意见。魁玉、梅启照等人自然无话,但袁保庆、孙衣言等人坚决不同意。拒绝在问供和奏结上“书诺”(签字)。曾国藩一脸庄重,将张之万与郑敦谨所担心之事一一举出,又道:“这样做也是为马制军洗刷清誉。难道非要查出是堂堂一品大员,诱奸下属老婆,终于恶有恶报,被本夫杀死么?这个说法,只能让马家家属更加悲愤,马氏的亲朋故旧无法接受,让朝廷担上用人失当的名声,让公忠体国的马新贻,在九泉之下不安。此前我朝苦心营造的上下无猜、和衷共济的局面,岂不又有变数?”
袁保庆义正辞言道:“我相信马制军的为人,决不至于做下如此之事。二位大人精心炮制的口供,漏洞百出。恐怕也过不了朝廷这一关。还望曾大人召齐会审诸官,重新审理,查明真相。”
曾国藩暗叹袁保庆之迂:若真查明真相,你袁保庆恐怕是最后悔的一个。知道和他们争也无用,当下无话。第二天,只将魁玉、梅启照还有新上任不久的江宁知府蒯德模等人召来阅供具名,在奏结中根本不提孙衣言、袁保庆参加会审一事,自然也就不需要他们书诺具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