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的手。紧跟着抬棺人就抬了出去。我的助手们可以作证。而且你应该知道,抬棺人直接把棺木抬进了地穴。”
等候室的前门静悄悄地打开来,一个男人从街上走了进来。
街上光线昏暗,雨丝在窗上划下痕迹。新来者背光站着,个头很小,尽管穿着一件大毛皮外套,整个人还是干巴巴地缩成一团。毛皮外套颇为时髦,压得低低的棕色软帽也流露出潇洒感,这一切都显示出来者可能是迈尔斯·德斯帕德,让人毛骨悚然。不过死人不可能有豪华轿车,而现在街边就停着一辆梅塞德斯,还配有司机。最重要的是,来者上前两步,让人看清他并不是迈尔斯。
毛皮外套不算过分时髦,有点像三十年前保守人士穿的那种古董。来者看起来七十多岁了,容貌相当丑陋,敏纹遍布的脸有点像猴子,鼻梁倒是很挺。不过尽管如此,来者看起来倒有几分吸引力。史蒂文斯隐约觉得这张面孔有些熟悉,好像见过多次,然而他想不起到底在什么场合下见过——像图画一样模模糊糊。来者猴子一样明亮的眼睛里含着讥色,凶狠地环视房间,然后视线落在史蒂文斯身上。
“请原谅我的打扰,”他说,“我可以和你聊两句吗,先生?我跟着你进来的,为了见你跑了很远。我的名字叫克罗斯——高登·克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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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