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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蒲伊力之聚餐
了。

    他一定再也见不到她了,这种想法令他颇不情愿。可是,为什么他想再见她呢?她并不特别吸引人,她也不是什么名媛淑女。不,这样说她并不公平。

    她是具有某些东西,她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她原来可以用美色来诱惑他而达到目的。可是,她只直接的提出要求。让你依照她的话做。这种要求,是她掌握了人性后所做的决定,她能深入人心那不可得见的深处,她懂得人,而且一眼就能认出他是那种喜欢冒险而且乐于助人的人。

    而他也的确冒着危险,在那儿,她可以在啤酒里放任何东西,他可能已是在法兰克福转机室中被发现的一具死尸。而根据她对医药的知识,他一定会被弄成死于心脏麻痹这一类自然死亡的样子。哎,想这些干嘛?他不能再见到她了,而他因此很烦。

    他的确是很烦,而他不喜欢这样。他仔细的思考着,然后在拍纸簿上写下一则小广告,再仔细地拿起来念了三次。

    法兰克福过客,十一月三日。请与伦敦同机人联络。

    就这样,不用再多写了。假如她看到,她就会知道是谁刊的;假如愿意,她就会联络的。她曾拥有他的护照,也知道他的名字,假如愿意她就会来找他。当然她也可能不会来,那样的话,揭开序幕的人就只是一个惹人烦心的精灵,替早到剧院的人演了一幕精采的序曲,但却破坏了一个美妙的晚上。

    在各种的可能性里,也可能是她已经完成了前来伦敦的任务,而又飞到什么日内瓦、澳洲、南美洲、俄国,甚至是美国去了。为什么会想到南美洲呢?可能是因为何士汉提过这个地方吧?可是也是一大串地名中的一个呀!

    第二天早上,他把广告送刊后,便慢条斯理地踱回家。在半路上,他看到圣詹姆斯公园的菊花已经盛开,瘦伶伶的花茎顶着扣在一块儿的金色花朵,让他想起希腊的山坡,因为他曾经看到这么一张照片。

    他一定要在人事栏里好好地找,当然不是今天,也许两、三天以后。等他的广告刊出来,也要给人家一点时间吧!他可不能错过她的回答。因为,哎!这实在相当烦人,不能知道故事的结局。

    他试图去回想,不是机场上那个女孩,而是他的姐姐潘蜜娜。许久了,他应该还记得她,可是,又不太可能画得出正确的容貌来,他又气自己了。他在路旁停下来,路上并没有任何来往的车辆,只有一辆破旧的老爷车,喘不过气来似的,正挣扎着开过来。上了年纪的车也该有点尊严,这辆老爷车依稀有当年的风采。他摇摇头,觉得自己像失魂落魄的老人一样,尽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走吧!他跨起急促的步伐想要尽快地穿过马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那辆老爷车突然像鼓足余勇的老斗士,以令人咋舌的速度全力朝他冲来。脑中还来不及反应,他只知道自己奋力地朝对面的人行道上猛力一跳。等他惊魂甫定转头去探看究竟时,那辆老爷车早以嘈杂刺耳的刹车声,绕过街角落荒而去。

    这就是我的奇遇吗?史德福对他自己说,是不是真有人不喜欢我,到非置我于死地的程度不成?有人跟踪我?看着我回家而找机会下手?

    皮克伟上校正坐在位于布鲁伯利区“国家安全局”的小办公室里,巨大的身躯蔓延出那张他从上午十点坐到下午五点的椅子。除了中午短暂的午餐外,他就那样一动也不动地让自己被重重蓝灰色的雪茄烟雾笼罩住,半闭的眼睛只偶尔地眨两下,告诉别人他并没有在睡觉。他很少拾起头,有人说他是东方那座在莲花座上凝神的菩萨与蓝色大青蛙的混合体。至于那些粗鲁的年轻探员则说:他的祖先是非洲大河马的旁系血亲。

    桌上小小的通话机响了好一阵,才把他唤醒,他的眼睛眨了三下,才真正的睁开来。他伸出一只蒲扇般的手,取过话筒,“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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