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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把莫尔斯华斯夫人的《鸽钟》移到倒数第三层书架空位中。莫尔斯毕斯夫人的作品都集中到这里。杜本丝抽出《锦织房间》,深思般地拿在手上。她也许读过《四个风吹的农场》,但都无法像《鸽钟》和《锦织房间》那样记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不停地翻动书页……杨美很快就会回来。

    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不错,前确很顺利,只要不停下来看以前喜爱的书就行。这实在很快乐,但也花掉很多时间。汤美傍晚回来,问起工作的进度,她说:“唉,已经整理好了。”可是,她必须动用种种机智与技巧,阻止汤美走上二楼查看书架整理的情形。一切都很花时间。搬进新家,往往要花费许多时间,甚至比想象的还多。而且事实上也有许多事让人焦躁不安。例如电工到家里来,常在地板上占据了好大的地方,而且高高兴兴造了许多陷讲,心在不焉的主妇行走时,往往一脚踩空,而在千钧一发之际,被在地板下模来摸去,看不见的电工扶住。

    “有时,”杜本丝说,“我真希望我们没有离开巴尔敦。”

    “想想那餐厅的屋顶。”汤美说,“想想那屋顶间,想想车库的情形。车子差点都被搞坏了。”

    “请人修理,不就行啦?”杜本丝说。

    “不。”汤美说。“那破房子必须彻底改建,不然就搬走。这新房子总有一天会住得很舒服。这点,我深信不疑。总之,房子可以让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说做我们想做的事,”杜本丝说,“是指我们彼此都想找个地方加以独占?”

    “不错。”汤美说,“各人可以有比较大的空间。超过这个限度,我就难以同意。”

    这时,杜本经想,我们在这房子里还有事要做?也就是说。除了定居之外。还有什么事要做吗?说到定居,最好简单化,否则就麻烦了。当然,一部分是导因于这些书。

    “如果我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杜本丝说,“我就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容易识字了。近来的孩子,到了四五岁,甚至到六岁都还不识字,即使到了十岁、十一岁,也有许多孩子不能识字,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识字。谁都能看书啊。我、隔壁的马丁、马路那头的珍尼佛·西莉尔,还有温尼佛雷德。大家都能看书。虽然拼字拼得不好,但是想看的都能看。我不知道我们如何学会的。我想大概问过人。招牌啊,卡特肝脏药啊。火车开近伦敦时。我常把田里的广告一一读出来,真是兴奋极了。我常想那是什么广告。哎哟,不行,我必须想想现在的工作。”

    她换了几本书。先读《镜国里的爱丽丝》,再看夏洛特·杨格的《历史的内幕》,过了四十五分钟,可是,她的手还没有离开厚厚的破旧的《雏菊的花环》。

    “这本必须再看一遍。”杜本丝说,“以前看过。可是已经过了好多年。啊,读来真是心里怦怦乱跳。诺曼人也会让人接受坚信礼?真奇怪。还有,艾塞尔——是什么地方?是柯克斯威尔或其他什么地方吧——还有什么像佛洛拉这样的一介平民。我不知道那时候每个人都是‘一介平民’。被人认为是一介平民,多么可怜。我们现在又是什么?全都是一介平民吗?”

    “太太,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杜本丝转回头望了一下出现在门口的忠仆阿勃特。

    “我以为有什么事情。你按铃了,是不是?”

    “没有。爬上椅子取书,碰到了铃子。”

    “要我拿什么下来吗?”

    “好,那就麻烦你了。这些椅子好像都要垮了,有的椅脚摇摇晃晃,有的有点儿滑溜。”

    “拿哪一本?”

    “上面第三层架子还没有好好查过,上面的两层查过了,我实在不知道第三层有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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