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决作了如下评论:“我们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在霍普威尔的那个悲惨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本案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谜团。只有作案人的交代或新的证据的出现才能帮助我们澄清事实的真相。”
此时的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已是一贫如洗。爱德华·雷立说,他仍然对赫普曼的无辜坚信不移,但是没有钱就一切免谈。于是,罗伊德·斐歇尔代替雷立成为被告方首席律师,他与原四人律师团中的弗里得利克·玻普继续免费为赫普曼辩护。同时,安娜·赫普曼带着刚满周岁的儿子蒙菲尔德奔走各地,多半是德裔集居区,和那些相信赫普曼审判是一宗冤案的人们一起,以各种方式为本案的上诉募捐。一战之后,德国因挑起战端而遭到世界舆论的谴责,美国人中反德情绪十分普遍。也许由于这个原因,德裔社区的人们认为,赫普曼和他们一样,也是种族歧视的受害者。
赫普曼始终坚称自己与林勃幼童绑架案毫无关系。在被判刑的第二天,他对记者说:“我从未见过林勃家的孩子,也从未收受赎金……在上帝面前,我是绝对无辜的。”另一次采访中他说:“即使他们现在对我说,只要我将事情和盘托出他们就赦免我无罪,我也无话可说。因为我已经告诉了他们我所知道的一切。”
《纽约时报》记者远渡重洋,到德国采访布鲁诺·赫普曼70高龄的老母。老太太说:“我知道我的儿子是无辜的。但林勃希望这样的结局,于是一切都按照他的意愿发展。”
其实不少业内人士也有同感。查尔斯·林勃上校在为时33天的庭审中天天到场,这无疑给陪审团施加了极大的压力,使他们几乎不可能作出其他的裁决。法官托马斯·特理查在主持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明显的语言偏向,以及原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的不尽职,都使得赫普曼难以获得公正的审判。基于这种种理由,赫普曼新的两人辩护小组开始了为期一年的上诉。案子被依次递到新泽西州上诉法庭和联邦最高法庭,均被一一驳回。赫普曼的死刑执行日期随之一推再推,这时已改期到1936年1月17日。
作为最后的努力,罗伊德·斐歇尔和弗里得利克·玻普于1935年12月23日将本案递交新泽西州赦免法庭,以图把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当时的州长豪诺得·霍夫曼是该庭七名成员之一。1936年1月11日,赦免法庭以六比一否决了被告律师的申请,唯一的一张赞同票是霍夫曼州长投的,他的理由是,一本案不可能是一人所为,二舆论对本案的影响过大,用他的话说,是“报纸审判和裁决了赫普曼”。
此时离赫普曼的死期只剩下几天了。豪诺得·霍夫曼亲临牢房探视,在与赫普曼一席长谈之后,他决定利用手中的权限再次推迟赫普曼的行刑日期,并宣布将亲自主持本案的重新调查。霍夫曼说他的目的只是希望案情能大白于天下。孰料此举竟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各地报纸争相撰文谴责新泽西州州长的倒行逆施,霍夫曼的政治对手们甚至准备伺机对他进行弹劾,可想而知,调查工作阻力重重。更糟糕的是,霍夫曼为该项调查而起用的首席助理、警探长埃利斯·帕克在办案过程中因涉嫌绑架逼供而被捕。结果豪诺得·霍夫曼不但没能拯救赫普曼,反而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在州长连任竞选中败给对手。
1936年4月3日晚8点47分,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在电椅上被处以死刑。
多年来,美国的司法界和法学界一直在争论,林勃-赫普曼一案到底是不是一起冤案。侦破及审判过程中的若干细节和疑点被逐一提出来广加讨论,比如赫普曼的英语不行,但法庭没有为他配备合适的翻译,使他在证人席上常常答非所问。再如陪审团成员没有与外界严格隔离,他们在一日三餐和住宿的旅馆里常常能听到人们对本案的议论。又如在纽约的中央银行分行兑换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