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980美元赎金金圆券的J·J·福克纳,为什么警方没有将他的笔迹与赫普曼的比较?等等。
赫普曼被送上电椅后,人们不断地获悉有关本案的新发现,比如有的证人是被花钱买来的,而另一些证人则遭到了威胁恐吓;又如有的证据是人为安置的,而原始的物证却无端消失;再如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庭审期间经常在午饭时喝酒,以致他下午在法庭上的表现明显地受到影响,等等。关于本案最重要的进展当属2000年2月,由来自联邦经济情报局和美国陆军部的笔迹及文件鉴定专家们组成的联合小组正式确认,布鲁诺·赫普曼不是那些赎金索取信的作者。但总的来讲,真正对案情有价值有突破的线索却一直没有出现。
被人们议论最多的是被告方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在本案开庭之前,一家当时很大的报纸《纽约日报》与赫普曼做了一笔交易,由该报买断媒体对安娜·赫普曼的采访权,并用这笔钱支付爱德华·雷立的律师费。当时赫普曼夫妇同意《纽约日报》预付雷立的全部费用。后来有专家认为,因为钱已到手,所以爱德华·雷立作为首席辩护律师在赫普曼一案的审判中没有尽到他所应尽的职责。整个办案过程中,他与委托人布鲁诺·赫普曼谈话的时间总共加起来不到40分钟,比州长豪诺得·霍夫曼探监的时间还短。两年后,雷立因患精神分裂症而长期住院治疗。不少人相信他还患有三期梅毒。据说他在佛明顿期间,每晚必有妓女到他的旅馆房间。
在布鲁诺·赫普曼临被处死之前,他曾对州长豪诺得·霍夫曼说:“他们以为只要我一死,这桩案子就会了结,就像一本书被合上了。但是这本书,它将永远不会合上。”
事实应验了他的预言。70多年来,有不少学者致力于本案的研究和调查,许多人因此而成为林勃-赫普曼案专家。
也许布鲁诺·赫普曼只是绑匪中的一员,也许他根本就是无辜的。无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正如著名律师、法学教授亚伦·德肖威兹所说:“在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否认对赫普曼的审判是不公正的——无论是用现在的标准,还是用30年代的标准。”
最近,一些著名的法医学专家们重新查阅了本案。以下是他们列举的林勃-赫普曼一案的要点与疑点:
1.林勃家的狗平日见到生人就叫,可为什么在绑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却一声未吭?
2.案发现场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警方人员、记者,甚至围观者任意出入查看,致使许多宝贵的证据和线索毁于一旦。
3.现场未发现任何指纹。用现代的激光和新化学法可能会帮助鉴定出潜指纹。
4.警方的报告中没有提到对现场脚印的勘查,也没有任何人将这些脚印与赫普曼的作比较。
5.木梯第16级踏板和赫普曼家阁楼的楼板是否取自同一棵树?现代的DNA鉴定法可以帮助确定这一点。
6.林勃府上整幢楼里只有一扇窗户的窗闩是坏的,绑匪怎么会碰巧就找到了那一扇?
7.折叠式木梯是绑匪自制的。他(们)如何得知林勃家二楼窗户离地面的高度?木梯有多重?一个人能扛得动吗?
8.一名警察把木梯底下的两只脚重新插入绑匪留在地面上的两个坑里,这不仅破坏了木梯上的证据,而且改变了两个坑的形状与大小。
9.庭审之前,被告方没有看到警方的调查报告和公诉方将要提交法庭的证据。被告方的专家证人也没有机会亲自检验那些物证。
10.那具婴儿尸体被发现后很快就火化了。没有正规的验尸报告,没有准确详尽的死因说明,也没有重新开棺验尸的可能。
11.在那块楼板被取下之前,警方不允许被告方查看赫普曼家的阁楼并作相应的调查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