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话 劫法场
此时的丁川已因战功累积,升为正六品至果校尉了(团级军官)。经历了这一年来的血战,整天在刀枪丛中出生入死,丁川也成熟了不少,不再像以前一样冒失急躁,他被留在太原督防。
战事虽然暂时结束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仅仅是暂时的,金兵元气未伤,反而得了大量的金银财物,更认定了大宋王朝软弱可欺,随时都可能再度南下,届时太原必定是守不住了。
一日,丁川正在演练部下,忽接殿帅府急召,命他速回东京听令。虽然有动向表明金兵近日又会大举南下,丁川实在不放心离开,但是军令如山,只得领了军令,星夜赶回汴梁。
刚到汴梁,丁川就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开封府办差官抓住绑了个结实。丁川没想明白是为了什么,自己在边关上血战百场,九死一生,并未做过半分对不起朝廷的事;何况自己是有品级的武官,要治罪也得交大理寺拿问,而开封府是掌管城内公案的,跟自己是八竿子打不着。也许是有什么误会?于是就没反抗,心想我且任凭他们抓去,等到了堂上自有分晓。
在牢中被关了一日,水米未进,第二天被拿到开封府堂上,府尹先给他读了殿帅府的公文,革除丁川军职,交开封府查问其所犯罪行。
府尹一拍惊堂木,两旁差人都各敲水火棍喝起威武。府尹问道:“罪人丁川你可知罪?”
丁川自然不知,结果被上了数道大刑,打得皮开肉绽,昏死过去几回。最后还是由府尹说出来,丁川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丁川几年前在东京故宅杀了妖狐,把那妖孽的碎尸,连同它头上戴的一个女子人头,都埋在自家后院之中。那妖狐化为人形时的相貌就和它头上套的女子人头一样,黄教教主说这狐狸道行不深,所以要借了别人的头颅才能化为人形。人头中的脑髓早就没了,只有头骨外撑着一层皮肉,当时丁川也未多想,就连同那人头一起都埋了。
后来把家宅变卖了,恰好买他宅院的是当今国丈王大人的一个亲戚,这个人也是王大人府上的虞侯。他买了丁家宅子之后,家中连连闹鬼,有时候院子里有个无头女鬼哭着喊着要找自己的脑袋。这虞侯久在王大人府上,看那女子衣服身形就像是王大人家的二小姐。
于是他找了几个道士和尚驱鬼,有个道士说你这院里埋了个人头,所以冤魂总来找自己的头。
挖开花园果然找到一个骷髅头,这虞侯不敢隐瞒,如实告诉了王大人。
当年王家二小姐被杀,人头一直下落不明,经过仵作检验,这个骷髅头正是王二小姐的。
王枢密使认定了这宅院的前任主人丁川就是当年行凶杀死王二小姐的歹人,但是现在丁川远在太原,而且手握重兵,轻易动他不得,于是就同殿帅府合谋把他诓回东京,并上上下下打点,定要除了丁川报仇。
丁川大呼冤枉,细说了当年的经过。府尹道:“贼子胡言乱语,想假借怪力乱神之事推脱自己的罪过。你既如此说,可有何人证物证?”
丁川说城中黄教教主黄疯子可以作证。
府尹厉声道:“想那黄教蛊惑人心,意图造反,早就被清剿干净了,黄疯子本人也被枭首示众。你这凶徒竟然还与乱党有勾结,二罪并问,决不容赦,快快画押。”
丁川冤气冲天,初时不肯认供,但是又被拷打一番,心想:“若抵死不认,也不过多受几番折磨,想不到我没死在千军万马的战阵之中,最后竟然蒙冤而死。想必这次是脱不开身了,也罢了,认了就是。”
开封府依律判决:贼人丁川夜入民宅,意图不轨,王小姐奋起反抗,丁川逼奸不成,行凶杀人,被判了个“斩决”。
报到上边,又被驳回,再加一条罪名:勾结邪教,蓄意谋反,忤逆之罪,诛九族,按律当于市曹“碎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