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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我没有过街。脸被撞烂、腿被打断的小伙子不是这一带惟一的抢匪。我突然意识到:我可不想在喝了酒后再撞上一个。

    不行,我得回到我的地盘。我本来只打算喝一杯,或许两杯,但我不敢保证我真能适可而止,而且我也不能断言两杯酒下肚以后我会做出什么。

    为了安全起见,我应该先回到我的地盘,在酒吧喝它一杯,绝不超过两杯,然后带几罐啤酒回房。

    问题是无论怎么喝酒都不安全,至少对我而言。这我不是已经证明过了?我到底还打算再证明几次?

    那我该如何是好?抖到我散架?我不喝酒就没法睡觉。我不喝酒也没法坐踏实,看在老天的份上。

    好吧,去他妈的。我还是得喝一杯。那是药啊。任何医生看了我,都会开这处方。

    任何医生?罗斯福医院那个实习医生呢?我感觉到他放在我肩上的手——正是那抢匪抓着的部位,然后把我推入巷内。

    “看着我,仔细听。你是酒鬼。再不戒酒你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迟早总要死的,是那八百万种死法之一。不过如果我有选择的话,至少我可以死得离家近一点。

    我走到马路边。一辆吉普赛出租车——惟一会在哈勒姆区揽客的那种——缓缓驶向我。司机是个西班牙裔中年妇女,诡异的红发上压了顶帽子,她认为我还算安全,我踏进车,关上门,要她送我到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的交叉口。

    一路上我千头万绪。我的手还在发抖,只是没有先前厉害,但内心的发颤仍然没有好转迹象。这趟车程好像永远到不了终点,这时我突然听到那女人问我要停在哪个街角。我要她靠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门前,绿灯亮时,她笔直穿过十字路口,在我说的地方停下。我没动静,她扭头看我到底怎么回事。

    我才想起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什么也喝不到嘴。当然,他们现在很可能已经忘记比利把我踢出去了,但也有可能记得。

    只要一想到踏入店内遭到拒绝,我就已经火得浑身发热。不,去他们的,我才不踏进他们天杀的大门。

    该上哪儿呢?波莉酒吧应该打烊了,他们一向提前打烊。法雷尔小店呢?

    金死后我就在那里喝的第一杯酒。拿起那只杯子之前,我已经整整八天滴酒不沾。我还记得那酒。它叫“早年时光’。

    奇怪我总记得喝的是哪种牌子的酒。其实全是垃圾,不过你就是会牢牢记得这类细节。

    不久前聚会时,我也听到某人说过类似的话。

    我戒酒的成效如何了?四天没碰酒了吗?我可以上楼回房,老老实实呆着,然后一觉醒来就是第五天的开始。

    只不过我不可能睡着。我连房间都待不住。我会试一试,可是我到哪儿都待不住,因为我现在感觉糟糕,惟一陪我作伴的只有我那乱糟糟的脑袋瓜。如果现在不喝,一个钟头以后我还是会喝。

    “先生?你还好吧?”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我对那女人眨眨眼,拿出钱包,抽了一张二十元钞票。

    “我要打个电话。”我说,“就在街角那个电话亭。这钱你拿着。在这等我,好吗?”

    也许她会拿着钞票扬长而去。我并不在乎。我走向电话亭,塞个铜板,开始拨号。

    现在打实在太晚。几点了?过两点。不是熟人打这电话实在嫌晚。

    操。我大可以回房。只要呆一个钟头,我就可以头脑清醒。

    酒吧通常三点打洋。

    那又怎样?附近有家熟食店会卖啤酒给我,不管合不合法。

    五十一街上有家酒吧通宵营业,在西十一街和十二大道之间。

    不过他们有可能已经关门。我很久没去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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