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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节
的朋友出事,我们觉得也许能帮点忙。”可是,待在命案现场也不能做什么,等到天亮他们回镇上,途中就发现了孝。

    他们说发现孝“好像卡在岩石之间载浮载沉”。光靠他们当然无法把人拉起来,因为断崖很险峻,而且浪涛汹涌。两人遂拼命跑回幸山庄。后来,等他们带着警官重回原地时,孝似乎已经被冲走,消失不见了——这就是他们的说法。

    我从刚才就用这种语带保留的写法,想必你也已察觉。我认为,这两人的话根本是鬼扯!事实上,他们什么也没看到,因为宫前孝根本就没坠崖。

    可是,在现实状况中,由于这个谎言,以及当天从崖下找到孝的鞋子,使得一般人都认同了“宫前孝已死”这个说法。然而,大家都被骗了,因为孝还活着。

    说起来,就连我也是案发一个月后才开始怀疑他们两人的说辞。一旦头脑冷静下来,我不由得这么想。

    那时,我并非因为有什么明确证据才这么认为。不过,在推理小说中,“没有尸体”往往有重大意义,对吧?我认为实际上办案调查时也一样。一想到警方那么轻易就做出孝已死的结论,就感到不可思议。

    在进入那个主题前我要先解释一下,警方为何断定孝就是凶手。因为关于这点,耕叔想必没有我了解得那么详细。

    第一,幸山庄楼下的房间留有孝的大量指纹,也有和他的AB型血相符合的短发掉落。在老爸他们这几个遇害者当中没有AB型血的人。楼上房间没指纹,楼梯扶手上却有。除了屋主三好家和绪方家之外,没有人进入过幸山庄。如果说还有其他人留下指纹,顶多只有盖房子的建筑商,所以这是很重要的证据。

    孝用来和山庄找到的指纹做比对的指纹样本来自潟户友爱医院的档案。他以前曾在未来的继父经营的医院住过一阵子,这点耕叔你应该也知道。听说在这家医院,所有的住院病人都要留下指纹样本。在医院占了绝大多数的酒精中毒患者当中,出院或是逃走后又开始沉溺酒精,甚至死在路边的病人也不少。据说就是为了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立刻查明身份,才会有这项规定。

    第二,在命案的前一天,老爸他们去村下家做客时,他企图带走雪惠,结果失败了。当时他被猛藏怒骂落荒而逃,但他有机会知道老爸他们暂居幸山庄,所以就算翌日跑去也不足为奇。

    案发的前一天二十三日,孝到底对雪惠说了什么,企图做些什么,现在只能付诸想象。当时听到雪惠害怕的求救声,最先赶到的是三好先生,而他也已经去世了。雪惠那时候站在村下家的院子里,听说院子大得不像私人庭院,所以孝才能偷偷袭击她吧。

    而且实际上,以他的经历也的确有可能做出那种事。关于这点媒体已经报道了很多,你应该也很清楚。光是重大伤害案,他就犯过两次。一次是殴打猛藏投保的寿险公司业务员,使对方伤重住院。第二次是攻击村下一树带回来的女人,造成她手臂骨折。这个女人是一树店里的熟客,也是一树当时的女友。据她表示,她正在庭院散步便忽然遭到攻击,在逃脱的过程中跌倒导致骨折。要不是家人听到她的尖叫及时赶到,事情还不知会严重到什么地步。后面这个例子,就和雪惠的情况一样。

    至于第三个理由,二十三日入夜后,也就是孝和雪惠发生纠纷,从村下家消失后,他就行踪不定。换言之,他没有不在场证明。

    (可是,如果要这样说,其实村下一家全都缺少不在场证明。案发当时位于潟户的村下宅中,有猛藏夫妻、两个女儿及其家属,还有猛藏的长子一树。他们都分别表示,案发当时正待在村下宅内,但是并没有其他人的证词能证明这一点。亲人之间的证词,无法当作不在场证明。这点多少令我觉得有点荒谬。)

    这三点就是警方断定孝是凶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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