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二天晚上,我从警察局被放出来了,但我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内,随时接受调查,而且出国也要告知警察局。现在我知道,之所以耽搁释放我,是因为在湖边,没有安全摄像头拍到我,而且那时我准备离开图书馆楼梯下的阴影处时,门卫也不在门卫室内。直到哈利被询问后,警察都还是不能找到任何一个见我离开的人。无论是尖叫声前,还是尖叫声后,都没有人能确定我的“作案时间”。
安装在学校门口内的摄像头记录下了我和瑞秋与哈利道别准备离开的样子。在稍后一个门的摄像头,又看到我们互相亲吻,然后两人走了不同的方向。而门卫还给出了他在那晚午夜听到尖叫声的准确时间,而我又无法自证我一直都待在了图书馆的楼梯上,是在听到了那尖叫声,才跑向瑞秋的尸体的。所以我就肯定有时间,在门卫发现树下的我们之前,我离开图书馆,然后跑向湖边,杀了瑞秋。
在我被捕后,在警察局检查时,搜去了我身上所有的东西,但是我要求给教母艾薇打个电话,那时她好像不在家,我又拨通了她的手机,却也关机了。后来,我想早上再作打算了。
那晚,我躺在牢室里的床上,期待着瑞秋也和我一起睡着,甚至我真的以为,她会在某一刻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道歉,给我解释这一切。告诉我,沾在我那被警察拿走的衣服上的血迹是别人的,我之前握在手中的头也是别人的头,不是她的。
我确定,我被关押是没有什么正式程序的,而且我肯定也只会当几个小时的嫌疑人。
当值律师在见我之后,告诉我在审问中,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还劝我说,我应该好好休息下。警察告诉我说,不着急,在他们传我审问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虽然每隔十分钟,就会有从走廊上闪过来的灯光照一照我,我还是像他们劝我的一样,睡了。
直到八点的时候,他们给了我一些吃的,告诉我说我已经睡了很长时间了。
在第一次审问中,我没受什么苦,尽管时间相当长。在侦探们问问题时,我得表现出来非常顺从的态度,我想在他们进审问室之前,肯定就已经下好结论了,审问只是显示他们的谨慎而已。虽然我旁边的当值律师,非常年轻,穿着靓丽,脸红红的,感觉刚从睡梦中醒来,也许还是有点兴奋,感觉毫无经验可言,我都丝毫不担心。我在法律学校的时候,就知道了,警察都是一个德行,只是不断地搜集信息,或者也可以说搜集故事,我的故事只会成为这些故事中的一个而已。我很清楚,他们实际知道的很少,而且我很确定几个小时后,当事实慢慢确定下来后,会有证据证明,他们对我作出的假设并非属实。
我不断地告诉又复述着我的故事,还要不断地避开他们的诡计和陷阱,弄得自己有些麻木,只觉得有股冷气灌入了胸口,这一刻,心里才第一次开始疑惑瑞秋死去时的姿势。不知怎么回事,我出现了种幻觉,好像我们都在假装着一切,我们只是玩了一个游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直到有人把门打开,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停止了,她被发现了,游戏结束。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回忆起在那场谋杀之后,我在牛津度过的每一天,总感觉自己在其他某个地方,又感觉自己的认知能力被冻结,以至于脑子都不能跟上身边发生的一切,也不能看到、听到、理解身边发生的一切。
后来的几天,我的意识才渐渐清楚起来,当然现在也特别清晰。感觉冥冥之中有人或事在给我回放摄像头里所拍到的,当出现重点场景时,我便开始有了很多疑惑,这种感觉本来应该是早就有的。我开始觉得不舒服,并不是因为那天的第二次审问。因为很快,就有人给我提供了无罪释放的证据,如果我也给出一样的答案,那我就可以即刻释放。不过一定还有不对劲的事情,说不定警察正在调查的东西能让他们有足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