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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记得当时年纪小
—说得更精确些:就是站在家父寝睡的房间外面。他两手反仆在墙上,被自己的车灯一照,眼睛挤成了斗鸡,鼻子嘴也扭着、歪着,过了大约有五秒钟左右,身子向下一滑,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动也不动一下了。给踢断手掌的这个连忙对我们说:“不成!他有羊痫风,得赶快撬开他牙巴骨;不然他连舌头都给嚼碎了。你们得帮我一个忙——”说时,人已经跑上前去,伸出没断的左手探进那癫痫发作的家伙嘴里,不料却给“喀叱”一声狠狠咬住,这一下全乱了。我可管不了那么多,弯身拾起地上那副手铐,尽力往远处扔了,再踅到丈许开外的排水栅旁捡起那把手枪。等我把枪塞进栅孔里,孙小六早已手起一扯,把咬人的病患的下巴颏儿给卸下来,算是救下断掌猪八戒的左手。不待任何人开口,他又回头走,把巷当央打横了的车身祇轻轻一推,那车就靠了边——不过猪八戒们原来就是自南而北开过来,这一下朝西停靠,占了对面车道。孙小六显然管不了那么多,吁口长气,对那断掌猪八戒说:“告诉你不关张哥的事,你们不听;现在可好,也不关我的事了。”说完掉头往双和街、青年公园方向疾行而去。我自然不能留下来,祇好抢步上前,勉强和他并肩走着,同时低声问:“上哪儿去?我们。”

    “到了青年公园就安了。”孙小六的脚步越走越快,快到我几乎看不清他的左右腿——奇妙的是我并没有落后;甚至可以说:我走得和他一样快。然而我是不可能走得这么快的——就在我狐疑越深之际,才赫然发觉我的两条腿根本未曾沾地;之所以能够且行且进,还走得我迎风猎猎面如刀割,完全是因为孙小六的一只右手掌:直抚按在我的脊梁骨上。换言之:是他一路用掌心吸着我向南疾走。从西藏路复华新村第四栋破公寓弄口,走到青年公园的小侧门,在我的感觉中只花了二十秒钟。我还来不及跟他说出我当时极端复杂的感受——比方说:惊讶、恐怖、亢奋、紧张、敬畏……以及其它;孙小六忽然闪身钻进那扇经常有闲人和野狗前来撒尿的水泥短墙,在墙的另一边闷声说道:“张哥!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我们小时候——不不不,我是说我年纪还很小的时候?”

    “怎么样?”我也学他右一闪、左一闪,闪进第二面水泥墙的时候碰了一鼻子洋灰,登时涕泪喷涌。

    “我小时候青年公园还是髙尔夫球场,我们进不来,要逛就得去逛植物园,走好长一段路。有一次我们骑车去,还给警卫抓起来盖手印;那警卫还说:从此以后我们都是有前科的了。”

    “嗯。”我捏着鼻子,点点头,道:“去他妈什么狗屁前科,全是唬人的。”

    “我一直记得小时候的事。”孙小六这一下放缓步子,但是他似乎知道自己要到什么地方去、要做些什么,是以他忽而向右走十步,又忽而向前进八步,再折向左走五步,脚尖不时朝土质地面戳上一戳,随即又继续大步迈前,嘴里没忘了继续说:“如果能够的话,我眞希望自己一天也不要长大。”

    接着,他问我记不记得曾经在植物园的凉亭里告诉他亭子的石板地底下埋了个黑道大哥,我说记得。他又问我记不记得曾经送过他姊一支翡翠簪了,我犹豫了一下也说记得。他再问我记不记得他、小五和我在更小更小的时节玩儿办家家酒;我扮爸爸、小五扮妈妈,他却是我们的小孩。这,我无论如何是不会说记得的,于是狠狠地摇了几下脑袋。

    “我反而记得那些,反而记得很清楚。我爸说我脑子里净记一些比垃圾还没用的东西。可是——”一面说着,孙小六一面蹲下身,把一根儿童游乐场上的水泥桩子连根拔了起来——是那种碗口粗细、上半截刻意漆成树干色,假作砍去上半段,祇剩下半段的树桩墩子。听说这种墩子是专门设计了来训练小孩子平衡感的公园设施,可是多少年来我从没见过任何一个脑筋正常的小孩子肯到那墩子上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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