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你可否告诉我,你打算把伯劳鸟传说中哪一部分用在你的诗里面?”比利王轻声问我。
“当然,”我说,“根据土著创办的伯劳教会福音,伯劳鸟是大哀之君,是末日救赎天使,从超越时间的彼岸来到这,为的是宣告人类种族的末日。我喜欢这一奇想。”
“人类种族的末日。”比利王重复道。
“对。他是米凯尔大天使,摩罗尼,撒旦,蒙脸之熵,弗兰肯斯坦怪物。所有这些集于一身。”我说,“他留在光阴冢附近,等待着时机,等到人类是时候加入渡渡鸟、大猩猩、抹香鲸,成为灭绝名单上的新近一员时,他就会出来,释放出浩劫怒火。”
“弗兰肯斯坦怪物,”这又矮又小的胖家伙躲在那皱巴巴的皮面具之后,沉思着,“为什么是弗兰肯斯坦怪物?”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伯劳教会相信,创造此物的,是人类,他是人类以某种方式创造出来的,”我对他说,虽然我知道,我肚中的一切比利王全都知道,而且他知道的比我更要多。
“他们知道怎么杀死它吗?”他问。
“这我可不知道。据说他是不朽的,超越了时间的。”
“神?”
我迟疑了片刻。“其实不是,”我最后说,“更像是宇宙最可怕的噩梦活生生的出现了。有点像狰狞持镰收割者,但嗜好把人钉在巨大的荆棘树上……而这些人的灵魂仍然在他们的肉体中。”
比利王点点头。
“瞧,”我说,“如果你一定要从偏地的神学出发,研究这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你为什么不直接飞到杰克镇去,问问那些个教会牧师呢?”
“对,”国王说,矮胖的拳头抵着下巴,看样子有点心不在焉,“他们已经在种舰上了,正在被讯问呢。这一切太匪夷所思了。”
我起身打算离开,不知道他会不会拦我。
“马丁?”
“嗯。”
“在你走之前,你能想出什么东西来,帮我们理解理解这东西吗?”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的心猛烈捶打着肋骨,想要破胸而出。“可以,”我说,我的声音游移在平静边缘,“我能告诉你,伯劳鸟到底是谁,是什么。”
“哦?”
“它是我的缪斯。”我说,然后转过身,回到我的房间继续写作。
伯劳鸟当然是我召唤出来的。我心知肚明。我拾笔撰写史诗,那是关于它的史诗,我召唤了它。起初有了词语。
我将我的诗重新命名为《海伯利安诗篇》。它不是关于这个星球的,而是关于一群自封为泰坦的人类,是如何灭亡的。它是关于一个无思想的狂妄种族由于粗心大意,竟毁灭了自己的家园,然后又把那危险的傲慢带到了群星之中,不料在那遇到了一位神的怒火,而那神竟然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这么多年来,是我完成的第一部严肃作品,它是我写过的最好作品。这部作品,有趣与严肃兼备,是在向约翰·济慈的英魂致意,也成了我活下来的最后理由,它是平庸闹剧年代里的一部史诗巨作。《海伯利安诗篇》所使用的文字技巧我永远也无法获得,那知识我永远无法企及,那吟唱的声音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类的灭亡是我的主题。伯劳鸟是我的缪斯。
比利王撤离诗人之城之前,又死了二十多人。有些人撤到了安迪密恩,或者济慈,或者其他几个新兴城市,但是大多数人决定乘种舰返回环网。比利王的这个富有创造力的乌托邦梦想破灭了。尽管如此,国王自己还是住进了济慈的阴郁宫殿。殖民地的领导权交给了地方自治理事会,理事会向霸主申请加入保护体,并随即建立了一支自卫队。这支自卫队,原先主要由土著组成,这帮人在十年前还在用棍棒互相厮打,但现在,已经由自封的军官所指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