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从这里到他家的村子步行要四英里:离他转弯的路口还有一英里,但是讨厌的拉塞尔坚决不带他去了,然后从路口开始他还要走上三英里弯弯曲曲的小路。
绅宝车消失在夜幕中。阿瑟站在那里看着它离开,有些头昏脑胀,就像一个人认为自己已经瞎了五年,但是后来突然发现自已不过是戴的帽子太大了而已。
阿瑟使劲地摇着头,希望这样以来某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就会排着队出现,但是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如果确实有的话,没有出现。于是阿瑟再次上路了,他希望能有一段让人满意的提神的散步,或者也可能磨出一些令人满意的水泡,这样以来他就算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精神正常,起码能肯定自己的存在是真实的。
10:30他走到了,这是他透过“马和马夫”小酒馆那沾满水气的油腻腻的窗子看见的,那里很多年来都悬挂着一个陈旧的破钟,钟面上有一幅图案,一只酒杯很可笑地卡在一个鸸鹋的喉咙里。
就是在这个酒馆里,他度过了那个意义重大的午餐时间,先是他的房子,然后是整个地球都被摧毁了,或者应该说看起来被摧毁了。不对,他妈的,就是被摧毁了。如果当时没被摧毁,那过去的八年他究竟上哪儿去了?另外刚才拉塞尔告诉他那些黄色的沃贡人的飞船都不过是药物产生的幻觉,但如果没有那些飞船,那这八年他又是怎么到处乱跑的呢?可是如果说地球的确被摧毁了,那他现在又站在什么东西上面呢?
他停下来不继续想了,这个问题他思考过二十多次,从来没有什么结果。
然后他又重新开始想。
就是在这个酒馆里,他度过了那个意义重大的午餐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发生了一些事情,不管那到底是什么,现在他正在试图弄清楚,并且……
这样想下去还是不会有任何意义。
然后他又重新开始想。
就是在这个酒馆里……
这是个酒馆。
酒馆提供酒水,他从来不会错过这个。
他混乱的思维终于继续下去并且得出了一个结论,即使这结论并不是他思考的目的,他仍然为这个结论感到非常高兴。于是他大步走向了酒馆的门。
然后停了下来。
一只黑色的硬毛小狗从一道矮墙的下面跑出来,看见了阿瑟,开始向他狂吠。
阿瑟认识这条狗,他很熟悉它。这是他的一个从事广告业的朋友的狗,名字叫做“什么都不知道的家伙”,这是因为它的头上的毛都向上竖着,让人联想到美国总统。那条狗也认识阿瑟,至少它应该认识。这是条蠢狗,甚至连自动提词机都跟不上,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叫它那样一个名字。但是至少它应该认出阿瑟,而不是站在那里,浑身的毛都竖着,好像阿瑟是它那愚蠢的生命中出现过的最可怕的幽灵。
于是阿瑟向窗子走了几步,不再看那只窒息的鸸鹋,而是透过玻璃看看自己。
第一次突然在熟悉的环境中看到自己的样子,他不得不承认那条狗这么做确实有道理。
他现在看上去就像是农夫们用来吓唬偷吃庄稼的鸟的玩意儿一样,如果他就这么走进酒馆,毫无疑问会引起各种各样的议论。更糟糕的是,这个时候酒馆里肯定有些他认识的人,他们肯定会用大量的问题来淹没他,而现在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法应付这些问题。
比方说威尔·史密萨斯,那条名叫“什么都不知道的家伙”的狗的主人。那条狗真是蠢,有一次为威尔拍一个广告,它完全无视于其它几碗肉上面都浇了机油,仍然没法认出自己该吃的那碗,结果最后没拍成。
威尔是肯定在里面的。他的狗在这里。他的车在这里。那是一辆灰色的保时捷928S,后面的车窗上还有个标牌上写着:“我的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