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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热情所感染。
娇琴提到过的丽莎从桌边的一张椅子上站起来,一头的金发,在灯光的照射下更为耀眼。她四十岁左右,有着女学生一样光滑的脸庞和浅蓝色的眼眸。
乔跟她很熟,两人以前是同事,她是专门作重大犯罪案件调查的记者——像连续杀人狂,恋童癖者,强奸犯之类——她有一股乔无法理解的狂热,不遗余力的挖掘别人的隐私,强迫自己浸淫在疯狂及血腥的故事中,想从人类最野蛮无聊的行为中,寻求真义。乔知道很久以前,她曾遭过性侵害,在淫威之下度过童年,她无法忘掉这段可怕的记忆,所以努力地想以工作遣怀。
她是乔所见过最仁慈,也最嫉恶如仇的人,最开朗有趣也是最会惹麻烦的人。她无畏无惧却也经常自我困扰,她的文采极佳,文章直可惊天地泣鬼神,令乔嫉妒得要命。她是乔最好的朋友之一,可是当他的心随同家人葬于坟墓之后,就像对其他朋友一样,乔也远离她而去。
“乔,”她说:“你来这里是因为回来工作了,还是因为你是故事的主角之一?”
“因为我是故事主角之一,所以我工作。但不再摇笔杆了。别再迷信文字的魔力了。”
“我对什么都不迷信。”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他问。
“我们几个小时前打电话给她,”娇琴说:“是我们要她来的。”
“我无意冒犯你,”查理拍着乔的肩膀说:“但丽莎是唯一我们认识且尊敬的记者。”
“已有十年了,”娇琴说:“她每星期都会在我们开设的免费诊所担任八小时的义工。”
乔一直不知道这回事,但他深信不疑。
她忍不住歪着嘴尴尬的笑着说:“是啊,乔。我是定期的德瑞莎修女。不过,你这个猪脑袋给我听着,不许你告诉邮报的同仁,破坏我名誉。”
“我想喝一杯,你们有谁要酒吗?上好的威士忌,”查理热心的问,他被他太太那不合时宜的好心情所影响了。好象他们聚集在此,是为了庆祝三五三号班机的空难事件似的。
“我不要。”乔已经有点晕头转向。
“给我一点就好。”丽莎说。
“我也一样,”娇琴说:“我去拿杯子。”
“不,亲爱的,坐下,你陪乔和丽莎坐,”查理说:“一切都交给我。”
查理走到厨房另一端去的时候,乔陪两个女人围着桌子坐着。娇琴的脸被油灯照得发亮。“真令人难以置信,丽莎,萝丝也曾见过他。”
丽莎的脸半边映着灯光,半边在阴影中。“什么时候,乔?”
“今天,在墓园里,她正在拍蜜雪儿和孩子们墓地的照片。她说她还没准备与我长谈……然后就走开了。”
乔决定在没听到他们的故事之前,暂且保留一点。一方面是急于听他们会讲些什么,一方面也想确认他们叙述的事不会受他的影响。
“那不可能是她,”丽莎说。“她早在空难中就死了。”
“那是官方的说法。”
“那你描述她看看。”丽莎说。
乔把萝丝的特征详细的述说一遍,但他花了很多的时候,想表达出这女人独特的气质,她有一种倾倒众生的魅力。
丽莎在听乔描述时,眼中透着感情的激荡。“萝丝一向拥有这种能引起大众狂热拥护的领袖气质,读大学时就这样。”
“你认识她?”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们一起念洛杉矶大学,还是室友哩,那几年我们非常要好。”
“那就是为什么查理和我不久前决定打电话给丽莎的原因,”娇琴说。“我们知道她有个朋友也在三五三号班机上,但那已是萝丝离开这里一小时之后的事,大概是午夜时分了。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