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乡做保姆的事。吸毒在她话中是那么正常的字眼,“吃喝拉撒睡”当中该排进个“吸”,有什么了不得?吃得不当还吃死人呢!吸死的人自然是太仇恨自己,往死里吸。什么事也经不住你往死里做。
告别的姓吴的同乡,她回到一居室的小家。这一辈子,那个“吸”可别想排入她的正常生理活动,她不是为自己不吸,她为自己和女儿不吸。
成人学校开学前夕,她找到一个中年妇女为她照看女儿。中年妇女的儿子开一家杂货铺,丈夫帮着打杂儿,女人在最忙的时间也帮着卖几瓶啤酒或几盒烟,但一般来说她只做家里的后勤。
开学半个月左右,一天晚上她刚出校门就看见女儿被一个人抱着,迎面走来。抱着女儿的人在路灯下看很像林伟宏,但走近了,发现他像林伟宏的哥哥(假如他有哥哥的话),老一大截儿。女儿已经开始嗫嚅不清地叫“妈、妈、妈”了,这一会儿竟在他怀里叫起“勃、勃、勃”来。显然刚刚被教会。
再走得近些,抱着女儿的人笑了。她背上竖起的汗毛刷地一下泌出了冷汗。这个人就是林伟宏,但他把相貌改了,垫宽了下巴,割了一双又深又大的眼睛。原本她认为他的眼睛是他五官的美中不足,现在看一个脸搭配什么样的五官是有着如何内在、如何逻辑的道理!你想擅自修改一样、两样,不行,这张脸成了好几位造物主各行己见的产物,五官之间,谁跟谁都不亲,谁跟谁都撕扯。
林伟宏说他料定她会回东莞来。他到了东莞,找她找得很苦,但这天傍晚突然看见一个小杂货铺门口坐着自己的女儿。那位中年妇女死活不让他接近孩子,他又是掏身份证又是掏工作证,她才相信了他。
她想反正他高兴做谁就有谁的身份证,什么能难到他?但他见到她后眼里含的泪是真的,泪后面劫后余生的狂喜是半点儿假也不掺的。他能活着见到她,是他所能期待的最好的事,比他逃过警方追捕,逃过法场还要好。她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真的做好他不回来的准备。她要独立,要一个人带大孩子,过干干净净的生活原来是她自己跟自己赌气说的。否则他回来她怎么马上就又跟他和好如初,又过成了一家子?马上就把他那张新面孔看顺眼了?
他戴上一副无边眼镜,气质文弱儒雅。坐进酒店的餐馆,跟服务员说话嘴里一半英文,她只有一会儿一瞪眼的份儿。
一架钢琴在远处奏响。那是无人弹奏的钢琴。刚来此地时她对它特别好奇,凑近盯着它那排键子起起落落,真像琴凳上坐着个幽灵,他的隐形手指一个音符都不会弹错。
他们点的菜来了,服务员也像幽灵一样,无声息地摆上盘子倒饮料,这里的客人花大价钱,似乎买的就是幽灵,幽灵式的服务,幽灵式的钢琴演奏。
他们谈的都是女儿。女儿在某一天会叫“妈妈”,某一天会听着音乐扭头摆屁股,某一天突然露出一颗小牙。她发现他一面吃饭,一面不停地向餐厅门口张望。假如警察把那里堵住,他从哪里逃?他是没有逃亡之路的。她会眼看他饮弹倒下,在他自己迅速大起来的血泊中蹬腿抽搐。
“她看见我,两只小手就举在头上,抓痒痒一样!”他说。也许从窗子可以跳出去?他伸出食指,摸摸女儿涎水长流的下巴。
“她肯定认出你了!一般她见了生人就哭!”她用纸巾轻轻擦擦孩子的下巴。那窗外是通道吗?跳出去摔瘸了反正也要落网。
手机响起来。他还是甜蜜蜜地看看她,看看女儿。
“手机响了。”她用下巴指一下他的西装口袋。
他把它拿出来,然后关了机。把危险、奔波全关闭了似的,他扬起眉,舒一口气。她可千万别去提他的脸。这还用问吗?他企图把那个在逃犯的面孔丢在手术床上,让警察贴出的通缉令上的面孔碎掉,碎成血污的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