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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自首之后
但此刻对于它的黑还是大大震惊。它可真黑。那黑触在你脸上,手上,是柔软的,冷冰冰的。一顿饭和下一顿饭的间隔,就是你唯一的时间计算坐标。第一天的第三顿饭吃过,老几就要进入一段更长的黑暗,这就是夜晚。老几觉得自己身体和形状被灌注在黑暗里,就像一个琥珀,一旦被取出,人们会看见一个丑陋的老人琥珀。再过一阵,他又觉得黑暗灌进了自己,灌进血管和肌肉,灌进了五脏六腑。

    第三天过去,老几习惯了一些。他对自己的伸缩性非常自信,觉得如果要在黑号子里长住,就不该无所事事,而应该接着写作他的散文或随笔了。

    老几在黑号子里吃了九顿饭之后就开始盲写他的随笔了。就像棋手下盲棋一样,他盲写的遣词造句以及段落同样在脑子里铺设得清清楚楚。所有润色修饰都是在脑子里进行,一稿和另一稿绝不会弄混。

    十多年来他给婉喻写的每一封信,都在他脑子里存了档;每一封信都有两个版本,婉喻收到的,也就是被××信箱后面那些眼睛看过的,是公开版本,而对称每一个公开版本,都有一个私房版本。在黑号子里他写的就是跟每一个公开版本对称的私房版本。比如说1954年秋天,他糊里糊涂被投进提篮桥监狱,不久给婉喻写了封信,公开版本上他请婉喻送几件必需品到监狱:三条短内裤,一条长内裤,一盒万金油,因为常常被蚊子咬。还写到重阳节忘了去看看恩娘的坟,让孩子们替他去补上一次坟。最后他说,小女儿丹珏问他考大学该主修什么。那时他建议她主修文学。但他改变主意了,建议丹珏学生物。对称这封公开版本,他在黑号子里盲写给婉喻的私房版本比较抒情,说被捕后的几天他常常想到最后跟婉喻的告别:婉喻怎样跟着他从楼上书房出来,又怎样跟着他一步步下楼梯,最后又怎样被警察挡在楼梯口。他回头的时候,看见她手里拿着他的那双进口羊皮拖鞋,还以为舒服惯了的丈夫到任何地方都离不得这双舒适的拖鞋。婉喻那样拿着他的旧拖鞋站在楼梯口,使他相信他一定会归家。

    老几不紧不慢地踱步,从黑暗的一端走向另一端,思维奔放让他享受。他现在的境况是笛卡尔求之不得的。把思考当成最大的事来干的笛卡尔为摆脱串门的朋友,把家搬出了祖国法兰西,搬到荷兰。他以为在陌生人的国家他会被遗忘,从而把专职的思考进行到底。但新的熟人还是不可避免地在荷兰积累起来,因此他不得不持续搬家,以躲避熟人。所以到他离开荷兰的时候,笛卡尔一共搬了二十四次家。对比笛卡尔的无奈和不自由,老几对自己在黑号子里获得的思考自由非常满足。没有一个人比此刻的老几更能体味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了。柔软微臭的黑暗中都是他的“思”,他的“在”;他跟自己的“思”和“在”简直肩擦肩,头碰头。他决定从那一天就开始给妻子冯婉喻写一本书信体的随笔。每次写给婉喻的信里,他真正要说的话都无法说,但他都把那些话存进了记忆。

    黑号子的洞口每到早晨打开一次,然后便桶和早饭盆在洞口进行交换,等于一次体外的生理循环。有一天,在进行这个体外循环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三十多个小时没合过眼了。不间断的黑暗把他的身体和精神功能弄混乱了,所有的能量都提供给了越来越奔放的思维。一个思路和另一个思路竞赛,不久就有十多个思绪在赛跑。这些思绪把他变成了一支多芯的蜡烛,同时燃烧,疯狂地消耗他。他盲写的句子和段子落在无限的黑暗上,黑暗可以无止境吸收他盲写的成果,无论他写出多少,立刻填进了无底的黑暗,立刻被黑暗消化。每次他筋疲力尽地倒在芨芨草铺位上,闭上眼睛,希望思维停止喷射,希望所有蜡烛芯一同熄灭,但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大大地睁开,盲写的句子一个追逐下一个,头一个尚未落定,下一个已经插进序列。

    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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