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强
亦恕是学科学的人,当他看见月亮时,会联想到月球引发的潮汐现象,而非爱情的阴晴圆缺。
他习惯在思考推论的过程中引用逻辑,尽量避免用感觉来判断。
于是他的感觉不断被理性的外衣包住,一旦脱去外衣,这些感觉便会赤裸裸的呈现在观察力敏锐的珂雪眼中。
所以对于凭感觉作画的珂雪而言,亦恕将是最好的模特儿。
可是,亦恕为什么要脱去理性的外衣呢?
嗯,因为他要写小说。
那他为什么要写小说?
理由可以有很多,例如为了吸引喜欢的女孩、莫名其妙被人说有天分、想试着多赚点钱等等。
到底哪一种理由比较合理呢?
搞不好亦恕跟我一样,都是因为这三种理由而写小说。
把亦恕与珂雪之间的对白稍微润饰一下后,决定暂时收工。
走出房门倒杯水,看见大东正在客厅看电视。
“喂。”大东叫住我,指着电视问:“这句slogan如何?”
我看了看电视,知道那是毕德麦雅咖啡的广告slogan--
“喝过毕德麦雅,你很难再喝其它咖啡”。
“嗯……”我喝了一口水,“怪怪的。”
“哪里怪?我觉得这句slogan很不错。”
“搞不好这句的意思是喝过毕德麦雅咖啡后,觉得太难喝了,从此对咖啡绝望,于是便很难再喝其它咖啡。”
“你的想法太奇怪了。”大东说。
“这句话本来就有毛病啊。就像有些人失恋后便很难再谈恋爱一样,那是因为恋爱的杀伤力太大,以致很难再谈下一个恋爱啊。”
“这句slogan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它是表示:曾经沧海难为水。”
“我偏偏觉得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一般的消费者才不会像你这么想。”
“一定会有像我一样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广告slogan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不要抬杠了。我最近接了一个咖啡广告的文案,你有空帮我想想。”
“好吧。我如果想出来后,你要多扣几天房租喔。我最近手头很紧。”
我坐了下来,把茶杯放在沙发前面的矮桌上。
“对了,你小说写到哪?”大东问。
“你想看吗?”
“嗯。”大东点了点头。
我回房把档案印出来,数一数只有35页左右,搞不好会被大东嘲笑。
于是把字体和行距加大,再印一次,变成50页的份量。
我的个性是如果要让别人觉得我很厉害的话,就会逞强。
走出房门,拿给大东。他只看一眼,便说:“亦恕与珂雪?好奇怪的名字。”
“我是故意的。”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不太会取名字的话,也会逞强。
“为什么不叫:痴汉与美女?”
“你少唬我,那是A片的片名。”
“原来你也看过。”大东笑得很开心。
“对啊,那是痴汉电车系列很有名的片子。”我也笑了几声。
突然觉得不对,立刻收住笑声,说:“喂!别拿我的小说名字乱开玩笑,快看。”
“别着急。”大东不再说话,专心阅读。
随着大东翻页时所发出“啪啦”声响,我的心脏也会跟着抽动一下。
大东看得很快,没多久便看完,然后把稿子放在矮桌上。
“怎么样?”
我很紧张,好像打电话去问看了榜单的朋友,我有没有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