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根
渴,勇破禁区,大量引进。介绍一个萨特,介绍一个海明威,介绍一个艾特玛托夫,都引起轰动。连品位不怎么高的我《克莱默夫妇》,都会成为热烈的话题。作为一个过程,是正常而重要的。近来,一个值得欣喜的现象是:作者们开始投出眼光,重新审视脚下的国土,回顾民族的昨天,有了新的文学觉悟。贾平凹的“商州”系列小说,带上了浓郁的秦汉文化色彩,体现了他对商州细心的地理、历史及民性的考察,自成格局,拓展新境;李杭育的“葛川江”系列小说,则颇得吴越文化的气韵。杭育曾对我说,他正在研究南方的幽默与南方的孤独。这都是极有兴趣的新题目。与此同时,远居大草原的乌热尔图,也用他的作品连接了鄂温克族文化源流的过去和未来,以不同凡响的篝火、马嘶与暴风雪,与关内的文学探索遥相呼应。
他们都在寻“根”,都开始找到了“根”。这大概不是出于一种谦价的恋旧情绪和地方观念,不是对方言歇后语之类浅薄地爱好;而是一种对民族的重新认识、一种审美意识中潜在历史因素的苏醒,一种追求和把握人世无限感和永恒感的对象化表现。
丹纳在《艺术哲学》中认为:人的特征是有很多层次的,浮在表面上的是持续三四年的一些生活习惯与思想感情,比如一些时行的名称和时行的领带,不消几年就全部换新。下面一层略为坚固些的特征,可以持续二十年、三十年或四十年,像大仲马《安东尼》等作品中的当令人物,郁闷而多幻想,热情汹涌,喜欢参加政治,喜欢反抗,又是人道主义者,又是改革家,很容易得肺病,神气老是痛苦不堪,穿着颜色刺激的背心等等……要等那一代过去以后,这些思想感情才会消失。往下第三层的特征,可以存在于一个完全的历史时期,虽经剧烈的摩擦与破坏还是巍然不动,比如说古典时代的法国人的习俗:礼貌周到,殷勤体贴,应付人的手段很高明,说话很漂亮,多少以凡尔赛的侍臣为榜样,谈吐和举动都守着君主时代的规矩。这个特征附带或引申出一大堆主义和思想感情,宗教、政治、哲学、爱情、家庭,都留着主要特征的痕迹。但这无论如何顽固,也仍然是要消灭的。比这些观念和习俗更难被时间铲除的,是民族的某些本能和才具,如他们身上的某些哲学与社会倾向,某些对道德的看法,对自然的了解,表达思想的某种方式。要改变这个层次的特征,有时得靠异族的侵入,彻底的征服,种族的杂交,至少也得改变地理环境,迁移他乡,受新的水土慢慢的感染,总之要使精神气质与肉体结构一齐改变才行。丹纳几乎是个“地理环境决定论”者,其见解不需要被我们完全赞成,但他至少从某一侧面帮助我们领悟到了所谓文化的层次。
作家们写住房问题,写过很多牢骚和激动,目光开始投向更深的层次,希望在立足现实的同时,又对现实进行超越,去揭示一些决定民族发展和人类生存的谜。他们很容易首先注意到乡土。乡土是城市的过去,是民族历史的博物馆。哪怕是农舍的一梁一栋,一檐一桷,都可能有汉魏或唐宋的投影。而城市呢,上海除了一角城隍庙,北京除了一片宫墙,那些林立的高楼,宽阔的沥青路,五彩的霓虹灯,南北一样,多少有点缺乏个性;而且历史短暂,太容易变换。于是,一些表现城市生活的作家,如王安忆、陈建功等等,想写出更多的中国“味”,便常常让笔触越过这表层文化,深入到胡同、里弄、四合院或小阁楼里。有人说这是“写城市里的乡村”。我们不必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但我们至少可以指出这是凝集历史和现实、是扩展文化纵深感的手段之一。
更为重要的是,乡土中所凝结的传统文化,更多地属于不规范之列。俚语,野史,传说,笑料,民歌,神怪故事,习惯风俗,性爱方式等等,其中大部分鲜见于经典,不入正宗,更多地显示出生命的自然面貌。它们有时可以被纳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