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2)
恨不得放把火。这日子有什么过头呀,破桌子烂床,小黑屋,你们瞧这俩小沙发,原来在我们家是最赖的一对儿,现在倒他妈成了宝贝了!我一瞧见那些暴发户就有气。”
周志明听着那一诗一词,心里也挺痛快,但又觉得季虹的那几句话不免有些杀风景,这种时候老把个人和家庭的不如意扯出来,反倒没劲了。
江一明笑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这些老百姓就是偏要点点灯。好,就用这个落款。其实这个典故原不过是个小小的笑话,是说宋朝的一位知州叫田登,封建社会‘讳名’的风俗很盛,因此他不许百姓说点灯,叫他们改说放火,老百姓于是编出这两句话讥笑他,后来又被人们引申为对官吏暴虐的不满了。我看可以,就用这个名吧。”
施季虹扯扯江一明,半真半假地说:“江伯伯,说话留点儿神,那儿可坐着位公安人员哪。”
江一明冲志明笑起来:“放心,从我嘴里出不来反动话。”
周志明对江一明也笑了一下,可心里却对施季虹的玩笑有股说不出的恼火,几次想告辞回去,可都没有合适的机会,只好挨挨地又陪了一会儿,直到宋阿姨和肖萌端着面条儿走进来,招呼安成他们吃面,他才站起来,抓起放在床上的帽子,说:“你们慢慢吃,我得走了。”
宋阿姨拉住他,“你跟小萌他们一块儿再吃一点儿嘛,吃完再走。”
他这时才觉出腹中空空,可没有留下,还是向大家道别要走,肖萌拿了自己的围巾,说了声“我送送你”,便跟他一块儿出来了。
南州的夜晚,春寒还未曾退去,细长弯曲的胡同里,时时有一小股一小股的风直砭在脸上,很凉。堆在路边等候清洁车的垃圾土被风吹得窜来窜去。路灯吊得高高的,昏黄的灯影在风中摇曳着。还不到静街的时候,可胡同里却已没了人迹,只有他那辆自行车的链条发出哒哒的响声,空洞而又乏味。
两个人默默地走了一段路,施肖萌转过脸,先开口道:“怎么了,你好像不高兴?”
“没有,我哪儿不高兴了?”
“别老是心事重重的,损寿。”她有意想把两人之间的气氛搞活泼一点儿。
他嘴上没说什么,心里是承认的,他这个人心太重了,肚子里要是装点儿事,就总放不下,这性格对于他,当然已经不是个优点了。
走到胡同口,他扶着自行车站下,犹豫片刻,问道:“你这是第几次去广场了?”
“第一次,干什么?”
“你姐姐他们常去?”
“常去,怎么啦?”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小萌,你知道,我心里也是想能和你们一起去悼念总理的,可是……,你听我一句,这几天不要再去了,叫你姐姐和安成他们也不要再去了。”
“明天就是清明节了,为什么不能去?”
“不为什么,这几天……可能会出乱子。”
她隐约明白了他的意思,说:“出什么乱子?我看广场上秩序挺好的。难道送花圈写诗词也犯法吗?我看你们干公安的就是事儿多,什么你们都想管。你不知道现在大家一看见街上穿‘官儿服’的人就有多么讨厌,我要是你,干脆改行算了。”
肖萌把话收住了。他的脸上是映着神农街上明亮的灯光的,她大概已经看出他的面色很难看,他也感觉出自己的身体在微微地抖,不是冷,不是气愤;也不是委屈和激动,全不是!他只是觉得自己像个虚弱的病人,心里犯堵,难受,不舒服,是一种说不清名堂的不舒服,他所热爱的,全身心热爱的公安工作,这一向被人们尊敬的职业,现在在人们眼里竟是这样可厌!使他心寒!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样一句话送到舌尖:
“好,我是瞎操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