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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月桂样样全无,不可能在一品楼做妓女。

    对方律师追问筱月桂在一品楼之后的经历,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咬定:回乡种田去了。

    对方律师要求传见证人,一个姓曹的女人,自称是荟玉坊鸨母。那个女人说,十八年前,1908年秋天,一品楼的老板新黛玉,把一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荷珠在她手下当接客妓女,前后有四年之久,最后因生病回乡。她至今认得出,眼前这个叫筱月桂的女人,就是当年的荷珠。

    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否认曾经见到过这个女人,更不用说认识她。

    最后,对方律师拿出了他所谓的铁证,是新黛玉、荷珠和这个姓曹的女人都按了手印的卖身契,由一品楼将这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对方律师要求法庭将此文件作为证据列入,并且由专家检验手印之真实。

    筱月桂完全没有想到,十八年前竟然会留下这么一份文书,一下子不知如何作答。新黛玉却站起来,矢口否认她曾经按过手印在这样的卖身契上,她说一品楼从来不做绑猪崽贩卖人口的犯法事。

    新黛玉的话突然提醒了顾大律师,她提出法庭绝对不能承认这份文件为合法证据。如果这种证据可信,有关的买卖双方,触犯了租界刑律,应当立即予以逮捕,进行公诉。本案就成为刑事案件。

    此言一出,对方语塞,他们没有想到此文件无法被租界法律认可。

    法官在总结此案时,指出卖身文件非法,不予承认。但事过十八年,追诉期限已过,所以也不作刑事立案。既然《游戏报》没能提出任何有效证据来证明原告筱月桂曾经做过妓女,判决只能为:《游戏报》连续两篇文章犯有诽谤罪。鉴于此案情节恶劣,罚款从严。

    这位也是留学归来的法官,头戴英国王家法院的假发,穿着黑袍,神色庄严地在中国按英国法主持正义。他当然知道门口轰闹的人群想听什么,舆论界想听什么。

    法官的判决是否受到“现代意识”舆论与民情的压力?他的心理是什么?我无法知晓,但猜得到一点,文件非法,给了这个法官一个顺从舆论的好理由。

    筱月桂大获全胜后,立即把所赢三万元赔偿,捐赠给顾瑜音领导的女权事业,而顾瑜音则与筱月桂联名,转赠给以提高劳工妇女地位为宗旨的上海培文女子夜校。可是这笔巨款始终没有全部赔出——《游戏报》因为无法赔出此款,申请破产,全部资产拍卖,力雄银行以一万五千元收购,重新出版《新游戏报》。

    这整个庭审过程,成为1926年九月上海乃至全国市民津津乐道的大新闻。

    在法庭胜利的那个晚上,筱月桂和余其扬在王宝和酒家,吃专从阳澄湖选来的蟹,喝店家自酿的陈年黄酒。余其扬说:“你知道‘筱案后援会’是谁组织的?”

    筱月桂说:“这点事情,还能瞒得过我?我早就想到了,只是看你会不会想到,应该如何支持我。果然我们都还是明白人!”

    两个人高兴之余,酒后狂言。筱月桂说,她听到有人从漠北戈壁来,跟她说,那里的蒙古牧民,都知道上海有个女人,唱的好歌,当了司令。他们很想邀请这个女司令到草原赛歌会上一试身手。

    余其扬说,他知道的情况更有趣:陕甘袍哥,派人到上海询问,上海洪门立幼童为山主,由其母筱月桂垂帘听政,是否有其事?

    筱月桂听了这故事,脸上依然笑开颜,心却沉了下来,什么事情都不可能永是好事。那天夜里,两人躺在床上后,未能尽兴。

    那些在报道中用词不慎煽风点火的报纸,一个个来向筱月桂道歉,问她会不会追诉他们。筱月桂只是说:“你们从此好好报道我,我就不提此事。”

    她知道她的个人历史,多刷白漆不会更白,恐怕现在大部分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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