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他为“强龙”号买的菜不知扔到了哪里。
那天晚上,他就住在了姐姐的家里。那个不眠之夜,既亲切又陌生。天快亮时姐姐说你睡会儿觉吧,并且伸出手来,像保良小时候那样,摸了他的头发。
那个晚上保良说到了母亲,说到了母亲对姐姐的刻骨思念,说到母亲对保良的临终嘱托。他也说到了父亲,说到父亲的婚事和后来的家庭不幸;也说到了自己,自己的打工经历和之前的离家出走。夜深时分姐姐从柜子里把母亲的另一只耳环拿了出来,给保良看,两只耳环并排放在一起,让保良再次热泪盈眶。这对镶钻的耳环珠联璧合,象征着团聚,也象征着母亲的心愿终于达成。但姐姐没有敞开谈她自己,她只说她这几年一直和权虎共同生活,还说她的儿子已经六岁,取名叫权雷,小名就叫雷雷。保良说姐你这些年想过家吗,想过回家看看爸妈吗?姐姐想了一下,摇头,说没有。她说:权虎恨你们,他家破人亡,已经够惨的了。我既然嫁了他,就得跟他在一起。我的这个命,就注定了只能有一个家,我要了这个家,就不能再要原来的家了。
保良问:“那我姐夫对你好吗?”
姐姐没有马上回答,但她的眼圈红了,良久才说:“挺好。”又说,“他以前,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保良问:“那现在呢,现在他还爱你吗?”
姐姐没有正面回答,只说:“我父亲把人家一家都给毁了,人家再怎么对我,都是应当的。”又说:“不管怎么说,他对雷雷不错,这就行了。”
保良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权三枪杀了人,姐夫知道吗?姐夫和权三枪还有来往吗?”
姐姐半天没有说话,她低头想了很久,开口反问保良:“你是不是……公安局派来的?”
保良说:“不是,可权三枪犯了杀人的罪,如果姐夫知道了还和他在一起,姐夫也就犯罪了。姐,我是怕他们连累了你,我怕你不懂法律,稀里糊涂地卷进去。”
姐姐摇头,说:“他们早就不在一起了。”
保良问:“姐夫干什么去了?他把雷雷带到哪儿去了?”
姐姐说:“他们出去做生意去了。”
保良问:“那干吗要把雷雷带走?”
姐姐说:“他不想让雷雷单独跟我留在家里,他怕我跟雷雷说他外公的事。”停了一下,又说,“他怕我带着雷雷找我爸妈去,他怕我把雷雷带跑了。其实我不会跑的,我早就告诉他了,我已经不是陆家的人了。”
保良说:“姐,姐夫要是对你不好,你可以离开他的。他要不给你孩子,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一般法院都会把没长大的孩子判给母亲带的,你别怕他。”
姐姐摇摇头说:“他是我丈夫,他是雷雷的爸爸,他过去对我那么好,我怎么会去告他,我怎么会告他!”
保良说:“那,你就真的一辈子不认我们了吗?”
姐姐说:“我不是说过于吗,我的命,已经定了。谁也改变不了命。”姐姐停顿了一下,又说,“保良,其实你跟姐姐的命是一样的。爸爸不是也不认你了吗。咱们的家,是小时候的家,现在咱们长大了,就得像鸟儿长大了一样,各自飞各自的。你今后飞到哪儿去,你自己知道吗?”
保良也不知道他今后会飞到哪儿去,哪里的枝头,才是他永远的窝。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和姐姐一起去找父亲,他想让姐姐带上她的儿子,一起去找父亲。他和姐姐都需要一个家,这个家飘弥着炊烟和笑声,充满了亲情的互慰。他从刚才巷口那一幕已经看出,从姐姐的语调中也已经听出,姐夫现在对姐姐非常不好,他甚至不让她单独接触孩子,这显然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和精神虐待。姐姐只是心理上自觉有愧于姐夫,所以在感情上甘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