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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与不借书
凑巧,本来预备来还的——临时忘记带来了。有时又觉得仅仅

    为了归还一本书去走一遭未免不值得,而时候愈久,便愈觉得没有亟亟归还

    的必要。这恰如一笔旧债一般,债主没有特别的理由固然不便启齿提起,而

    欠债人虽然不时记起这一笔债,但是如果没有特别原因,也就懒得去还了。

    是的,就这样,“大半落天下,未还安乐窝”,借出去的书,就因了这

    样不成原因的原因,多数不曾归还。至于真正因了遗失或彼此失去联络而无

    从归还的,那不过是少数中的少数。

    我自己虽然不常向别人借书,但偶尔也会借一两本的。在我的书堆中,

    我清晰的记得,就有向一个朋友毫无必要的借来的两本书,至今已隔两年,

    固然不曾看,他也不来讨,我也至今提不起精神去归还。

    中国旧时的藏书家,大部不喜欢将自己的书借给别人。这是因为他们既

    不将书籍当作是求学问的工具,也不当作应该公诸大众,至少应该公诸同好

    的可以陶养性情的艺术品,而是将书籍当作是私人的秘玩。这全然是过分的

    佞好古版和古本所致。有些旧时癖好宋版和孤本的藏书家,他们固然不肯将

    自己的秘藏借给人或拿出来给人看,甚至自己有一些什么书也不愿给别人知

    道。西洋有一些怪癖的嗜好收藏孤本的藏书家,他们如果发现自己所藏的孤

    本在别人的手中又发现了第二本时,他们必定千方百计设法将那另一本买了

    来,骗了来,甚至盗了来,然后再将它销毁,务使自己所收藏的这一本“孤

    本”成为真正的孤本。如果这一切都办不到,他们宁可将自己的这一本屏诸

    自己的收藏之外。

    这样怪癖的藏书家,他已经不将一本书视作是一本书,当然更谈不上借

    书给别人了。

    旧时中国的藏书家,有些人甚至告诫子孙,以借书给人为不孝。如范声

    山《吴兴藏书录》引《湖录》云:“唐尧臣,武康人,为开建尹,有别业万

    竹山房,构楼五间,藏书万卷,书上有印曰:借书不孝”。宋周辉《清波杂

    志》,记唐杜暹聚书万卷,每卷末题诗其上曰:“清俸写来手自校,子孙读

    之知圣教,鬻及借人为不孝”。唐朝印书未流行,书籍还是抄本居多,以自

    己薪傣去辛苦抄来的书,当然应该珍惜,告诫子孙不应随便卖给人固然很应

    该,但连借给人也认为不孝,那就未免不近人情了。

    书是应该借给人的,但有些人借了书专门不还,却也是令爱书家感到棘

    手的事。如赵令畤在他的《侯鲭录》中所记的那个专门借书不还的士人,就

    令人头痛了:

    “比来士大夫借人之书,不录不读不还,便为己有,又欲使人之无本。

    颖川一士子,九经各有数十部,皆有题记。是为借人书不还者,每炫本多,

    余未尝不戒儿曹也。”

    赵令畤并不戒儿曹不可借书给人,而是戒他们不可像那个士人一样,借

    了别人的书,“不读不录又不还”,这实在是很明达的见解。本来,与其劝

    人借书给人,不如劝人借了书应该归还。因为有人借了书不肯还,才有人吝

    啬不肯将自己的书借给别人。

    中国旧时的藏书家,并不都是珍秘于枕函而不肯借给人的。有些认为与

    其藏之笥箧,供鼠啮虫巢,或留待不能读书守书的不肖子孙去变卖,不如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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