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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成 默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成 默

    成 默

    我承认不该这么早就开始怀念他们,因为他们都还年轻。

    ——题记

    夜里两点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师傅。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五年前我认识的成默穿白衣蓝裤,自称南京人。而现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许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实的名字。

    我认识他因为他是我朋友的男友,当然还因为他是一个吉他手(在还没有开始上大学之前,我以为等到可以恋爱的时候,我一定会和一个吉他手堕入爱河的)。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一开始他并不喜欢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在意我。也难怪,任何一个男子都不会注意一个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张的女孩,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在别人热恋的时候很讨嫌的不识趣的小尾巴,我浑然不觉地和他们一起四处闲逛,一起做饭,一起在冬天生炉子,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后来他在黄庄的一个地下室的琴行里看店,没有工资,只是住在地下室里,每天两顿油水很少的饭而已。而我便时常逃课去他的店里,学琴,唱歌,写作业。他带着我听那些打口的带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时为了给饭卡加钱我还站在海淀图书城卖打口带。我记得我是卖口带的惟一的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站在冬天的风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一听到警察来了就玩命地跑。

    渐渐地我跟着他一起在酒吧里干唱歌的活(如果你回想起几年前酒吧里一个既不好看唱歌也不好听的女孩,那一定是我)。每写完一首歌,我都会弹着琴唱给他听——他是惟一的听众。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为我以后成为一个乐队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笔。他说,你唱歌不好听,真的不好听,不过,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挺喜欢的。于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并不好听,我唱了很多年还是不好听,声音极其单薄,没有人觉得它动听。称赞我的毕竟只是零星的几个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贯认为老外是没有什么文化的,所以私下里觉得这些评价不见得可靠,然而它对于我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却也足够了。

    时间比水还淡,就这么说过去就过去了。他一直就这么好脾气地容忍我去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他仅仅斥责过我一次,觉得我不该和那些在琴行转悠的轻浮的男孩子说太多的话。渐渐地我发现,他是这个城市里惟一一个用在酒吧干活的钱给我买两块钱的麦丽素的人,而我则是惟一一个用微薄的学生补助给他买两块钱退烧药的人。我们都孤独而平行地生活,对方只是一种若有若无、可有可无的慰藉。

    记得我不去那个地下室的时候,另一个女孩会来。她是另一所学校的,大二或者大三。她也是一个南方女孩,成默说她很像我,眼睛很大,只是要比我黑一点。但是我觉得她比我要好看,也外向一些。她在成默面前总是喜欢唱歌或者跳舞——我不会跳舞。成默消失一年后她突然来找我。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屋外晾衣服。我们在路边坐了一个下午,她一句也没有提到过成默。夜晚即将来临的时候她执意要走。后来她再没有来过。过了很久,我突然明白她为什么来找我。她可能喜欢上了成默,而她以为我是成默最亲近的人。我突然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想起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慧”,而我知道但凡我们那个地方叫做“慧”的女孩子都异常固执,并且有些话她们会永远不说。她们在这个时代很有可能要用很长的时间才学会使用电脑,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学会爱上一个人,并且会用更长的时间才学会遗忘血液中的苦涩的爱情。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想起我的名字里也曾经有一个“慧”字,只是在多年前我就遗弃了它。而那些名叫“慧”的姊妹们在我身边飘来飘去,有如漂萍,和我再无牵连。

    一九九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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