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督徒现象的社会学评注
教会——尤其是新教的家庭教会以及历史上形成的小教派,不管在形态和实质上,都表现为小教派的形式——天主教的家庭教会也许是例外,值得做个案分析;而日渐形成的“文化基督徒”,则在形态和实质上趋向于神秘派形式,如果在troeltsch的用法上来理解“神秘派”这个词,而不是将它与中古世纪欧洲神秘派或当今的所谓“灵恩派”相联的话。有三个要点值得强调:a. 明显的个体宗教形式比;b. 注重基督教之文化性和文化之基督性言述,在文化知识阶层拓展;c. 自发地趋向科学的、反思性的神学。
当代大陆的“大教会”多少有保留地承认“神秘派”,而“小教派”则对“神秘派”基本持否定态度,“神秘派”们也视“小教派”之信仰形式为“不可理解”——一位文人曾告诉我,他参加家庭教会后不久,终于不能忍受在他看来有过多中国民间宗教成分的信仰形式,便偷了一本圣经后脱离教会。
汉语基督教至今在基本神学或系统神学方面极为贫乏,百年来如此。“文化基督徒”倘若真的会形成,将在人文科学的、反思性神学的定向上推进基本—系统神学以及基督哲学及文化学在汉语域中的建立。这至少可以在形式上补全汉语基督教的形态。基督教中的troeltsch意义上的三种存在形式之间的相互排斥,是不恰当的。无论从神学还是从社会学来讲,三种形式之间的自由和睦关系都是可以论证的,尽管相互批评亦为必要。
五
莫尔特曼(J.Moltmann)在谈到自己的神学构想时说,他的认信最初不是由圣经和教义问答手册唤醒的,因此,他感到自己必须在神学中发现对他自己来说是全新的一切。对于大陆的“文化基督徒”,这种经验不是陌生的。如果随着“神秘派”的形成而出现一种人文科学的、反思性神学,其样态必然会与传统的教会神学有所不同。
什么叫做“在神学中发现对我们来说是全新的一切”?莫尔特曼的意思指,神学问题是从自身时代的存在处境中产生的,而不是从过去的神学思想体系和结论中产生的。同样,汉语“神秘派”神学也从自身的存在处境中得到自己的神学问题。
这种神学之形成,其神学处境至少有两个维度:一方面是与无神论意识形态之关系,另一方面是与教会神学之关系。这两方面都带有独特的处境性。
在“五四”时期,基督思想与无神论的各种人文和科学世界观发生过激烈的争辩。这场争辩后来被中断。无神论的,但同时也是一种准宗教性和带有信仰性质的人民意识形态话语,是“文化基督徒”首要的神学处境。这绝非是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的对话问题,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基督思想在当代文化界中初露端倪,最为强烈的不容忍性反应首先不是来自国家意识形态,而是来自同样受到国家意识形态限制的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派。信仰论的意识形态批判和意识形态的信仰论批判是文化神学的首要课题。
从教会神学方面来看,极端的自由主义和极端的基要主义过去是、迄今仍是神学的另一维度的基本处境。一方面,极端自由派(吴耀宗)使得基督信仰靠近历史理性主义信仰,另一方面,极端基要派(王明道、倪柝声)又从另一极端使基督信仰成了过于排斥性的律法宗教。前者的局限在于,基督信仰与无神论的准宗教的人民意识形态的趋同,后者的局限在于,丧失了基督信仰的挚爱优先性和普济性。因此,对基督教社会主义思想的神学批判和拓展神学的社会批判定向是汉语基督神学的重要课题。
汉语基督思想尚只有教会神学形态,缺乏一种人文科学性的、反思性的神学形态,这对基督文化在汉语境中的发展极为不利,尤其当考虑到无神论信仰是历史的和现实的基本处境,情形更为明朗。其结果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