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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玫瑰再见 (3)
。我说:“或许那是因为她当时十分年轻的缘故,你知道:棒棒糖、牛仔裤。”

    “不,我知道她这脾气是不会变的,她爱我,她爱我。”

    “是是,她爱你,她爱你。”我无法与他争,“你比我幸运,至少她爱过你。”

    庄苦笑,点起一支香烟。

    “至少你现在有了新人,”我说,“小王子说的:‘时间治疗一切伤痕’,”

    “可是自她别后,时间过得太慢太慢。”庄说。

    “总在过。我们说说你的女友。”我说。

    “啊,是,”庄的表情又温柔起来,“她很好,啰嗦,但脾气很臭,很倔强。她非常爱我,愿嫁我为妻,逼我戒烟,劝我上进。”

    “我明白——一般女子中最出色的。”

    “是。劝我戒烟,笑死我,脱不了那个框框。”

    “我知道,”我接上去,“换了是以前那位,你就算抽鸦片,她爱你也就是爱你。”

    “对了。”庄拍案叫绝,“震中,你是我的知己。”

    我默然,像黄玫瑰,她嫁我父亲,可不是为他是亿万富翁,他有爵士头衔,她是个完全不计较的女人,只是爱他,所以当日就嫁他了。而父亲,父亲值得女人仰慕倾心的质素实在太多,无论人们怎么想,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这样的女人太少了,幸运的父亲找到了她。

    老庄深深抽烟。

    现在的女人,一有机会便蠢蠢欲动,与男人争地位,事事要平等,男人是不准娶妾侍了,可是你让她拿出一半的家用来减轻男人的负担,她又不肯,你不给她做事呢,她又没安全感,处处要表示她有生产能力,生产价值,家里面婢仆如云是一件事,她拼死命要坐写字楼做妇女界先锋,非搞得丈夫要汤没汤、要水没水不显得她重要。

    现在的女人!

    逼得男人陪她们鬼混,不兴结婚之念。

    只有一个女人是不同的,她叫玫瑰。起初令我们震惊的是她的美貌,随即令人念念难忘的却是这种失传的美德。

    “我请吃饭,我们到夏蕙去。”我说,“我们开香槟庆祝,我穿礼服。”

    “谢谢你,震中。”

    “老庄,我这辈子,注定再没机会震撼中华了。”我拉住他的手臂说。

    “你是个懦怯鬼。”

    “那总比做跳楼鬼好。”我悲哀地说。

    “说的也是。”

    那一日,我履行诺言,把最好的小礼服取出来,约好了庄与他那一半,订了位子,据案大嚼。

    庄的女朋友是位非常时髦的小姐,穿着漂亮,有学识,中英文都不错,又会一两句法文,运用得非常滑溜,什么“红楼梦是一本Romanac1ef——曹雪芹的Piecederesistance”,而“香港不适久居,年期满了不知如何,只好当它是pied—a—terre”之类。

    多么闷的一个女人。

    俗死人,丝毫没有灵魂,活着就是为摆一个时髦的款。她太清楚她自己的优点在什么地方,拼命炫耀,以致失去一切优点。

    我抱着相当愉快的心情出来,但一边吃龙虾汤一边深深地寂寞与悲哀。

    这种女人在香港是很多的,赚个一万八千就以女强人自居,嗬嗬嗬,她们何尝不担心嫁不出去会变成老姑婆,强人!

    这顿饭的下半局我便静寂了。

    市面上若只剩下这一类女人,那我还不如返璞归真,到唐人街去挑选,至少她会为我生四五个儿子,不会唠叨身体变样子。

    我伤透了心。

    老庄点起了香烟。

    那女子白他一眼,自以为很幽默地说:“你这个坏孩子,整天吸烟,像支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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