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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广告公司的同学在北影的摄影棚拍广告,我去文学部交了剧本大纲出来,跑去逛荡了一圈。布光的时候,男演员和沙拉酱的英国代表在那儿用英语交谈,说起话来手舞足蹈,他个头本来就大,站在场地中间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叫他关键,说拍过什么什么电视连续剧,我很少看电视也就无从知晓。

    后来大家一起去吃夜宵,他坐到了我旁边。

    看得出,他的过分多话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的故事要不是那么冗长的话本来已经做到了。但他表达能力不强,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该多说,什么地方该少说,在启承转合的地方也控制失当,我出于礼貌勉强没有打哈欠,不过他的目的还是达到了,我们算是熟悉了起来。

    那以后的周未他打了多次电话请我出去喝咖啡,我都拒绝了。

    那阵子我心灰意冷,对男人缺乏兴趣,一个给我无关感觉的男人就更不必说。但我是个有教养的、虚伪的知识份子,我的拒绝说得婉转动听。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使他一直不肯放弃,我们从一开始就缺乏了解。

    关键是我见过的最能在电话里闲扯的人,电话打上两三个小时算是稀疏平常,我想这是长期住剧组养成的习惯。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总是听电话听得耳朵生疼,对付无聊他是挺有一手,我甚至怀疑他是否会感到乏味无聊。说起来他倒是个有生活热情的人,做的意大利肉酱面和中国醋溜白菜一样美味可口,杂乱无章的教育和经历使他保持着起床必喝蒸馏咖啡和每餐必吃大蒜的毫不搭界的习惯,用中文表达的时候错误百出,英语则说得十分流利。(他去了美国五年,想济身好莱坞,结果可想而知。)他是个山东大汉,长得又高又壮,按通常标准是个漂亮小伙子,只是那是种与我无关的漂亮,总的来说他这整个人都与我很不搭调,我也从没把和他的事当真。

    他为何迷恋上我,有一阵子颇令我费解,他以前交往的姑娘都是年轻的女演员,他热情的天性倒很能讨她们的欢心。后来,我把他对我的热情归结为我对他刻意拉开距离而造成的反作用,在我们交往的时间里我对他一直是个难以捉摸的人,我从未让他在我们的关系中做过主。说到底不过是种征服欲,因为他野性实足,这欲望也就格外无法控制。

    说起来关键天性善良,对别人也很宽厚大方,他是个凭本能生活的人,恶与善的界限就变得十分模糊。他时常做出一副有教养的样子,但那只是个假招子。如果他对你好,你倒是可以相信那完全出于真心,而不是礼貌和教养,他不懂那一套。这就是他最初令我感到有趣的地方--他是一个穿着西装的野人。

    他有许多我闻所未闻的传奇经历,做过两次牢,一次越狱成功,倒过汽车,偷过古画,甚至在国外抢过东西,他的犯罪经历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没有任何道德界限会使他畏首畏尾。关键运气奇佳,他的犯罪经历并没把他送进过牢房,他做牢都是为讨女人欢心而惹下的麻烦。他对待女人总是十分痴情,但凭我自己的经验,他对女人的好,有股独断专行的味道,不是女人喜欢的方式。总的来说,他不懂得女人,也不关心她们到底想什么,到底要什么,就是说他要为一切做主。

    “你是个肤浅的人。”我曾经当面这么告诉过他,他当时只是笑。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在掩饰尴尬,不在意也是很有可能的,他这个人盲目自信,而且那时我既然已经和他上了床,他可能认为不必为这种话费神。

    但这对我可不一样--我可以和一个肤浅的人上床,却不能忍受他表现肤浅。他在众人面前每说出一句蠢话,我便马上无地自容,远远地躲到一边假装根本不认识他。因此我们少有的几次出行,总是闹得不欢而散。

    我不准备再这样胡闹下去,要求和他分手。

    他本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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