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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生活里被一带而过的男人,为了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他不惜一切代价,使尽一切手段要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还真的做到了--在我说要分手的时候,他雇了人要来砍掉我的一只手。因为我跟他说,我现在只想用双手写作,不想和男人来往。
那天上午,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电话,说他接了一笔钱要来向我讨一笔债。我马上听出了那男人的山东口音,对关键竟会做出如此无聊的事难以置信。
“这是我们俩之间的事,你告诉关键我没有做过任何可指摘的事,他困难的时候我帮过他,他没钱的时候借他钱!他没有任何权利如此对待我!”
那陌生男人听起来不善言辞,一时不知该如何应答:“关键,我不认识什么关键,我只认钱。”
“你不认识,你不是山东人吗?”
男人喃喃着,不知该答是,还是不是。
后来,关键的朋友向我证实那是一个打自山东的长途,他确实请了人。如果他想找一个为了几千块可以跺掉人手的人他是容易找到的。据说我的义正辞严,让那家伙打了退堂鼓。
三天以后,因为我居然对恐吓电话置之不理,不肯向他求饶。关键在酒后砸了广告公司的一间办公室,以此迫使他的朋友不得不打电话把我叫去。
一幕丑剧,丢人现眼,无地自容,让我深深感到做人的失败。如果可以永远不见他,我情愿少活几年。老大不小了,真该好好检点自己的行为,否则不想见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每人减掉我几年寿命,我只好年纪轻轻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