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的怆
新一年的《情感方程式》里,我的名字前面勉强出现了个跟这些都无关的简单头衔:“电台主持人”。
这个职业虽然在我的工作中所占比例不大,但至少不那么招人侧目,看起来仿佛安全了很多。
只是,有时候忍不住回头想,到底是谁,或是什么,造成了“当女作家可耻”的结果?
不知道。
前不久在一个报纸上看到著名导演田壮壮说“我们现在对电影缺少神圣感,这挺可怕的。”
不确定把这句话单独摆出来是不是能准确体现他的原意。
反正,只是断章取义地解读,这句话就已经很值得感慨和警醒。
想想看,其实“我们”缺少神圣感的事情又何止是电影。
这样说,好像要断了自己的后路,言下之意,如果要保留对创作的神圣感,那似乎就很难有足够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既然都警醒了,为什么还有胆色把这些东西变成出版物。
这真是一件两难的事……
只是每天笔耕不辍显然是不够的。
自己对自己说“心情神圣”也实在矫情又不具备说服力。
那剩下来呢?
还需要什么?
大约十年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有天傍晚在学校食堂听李宗盛的《当爱已成往事》。听的很痴迷,就忘乎所以,没管好自己的嘴,不小心跟同饭桌的一位学长溜出一句心里话:“我这辈子如果能写出这样的一首歌,就死而无憾了。”
他丝毫不理会我以死相威胁的感叹,理智而不屑地笑说:“啊?你还敢有这想法呢?!我都没有!”
我大学学的是作曲,那位学长是系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以我们当时所受的学校教育,正非常地瞧不起流行音乐。
所以,以上简短的对话,至少有一个主旨表达的相当清楚,那就是,《当爱已成往事》的确是一首难得的佳作。
也是在同一年,我用了一学期的课余时间写了一篇不到五万字的小说,叫《空心》,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写完的小说。因为那时候还没有电脑,完全是手写的,所以完成之后,又诚惶诚恐地买了一个新笔记本誊了一遍,我的同学喵喵还帮我用工笔画法画了封面。
然后,我把它拿给彼时我认识的唯一一位作家过目。
那位作家、也是我的好朋友,阿忆,在看过之后(其实我并不确定他看了没有,因为关于小说的情节他始终只字未提),跟我说:“放弃吧,写小说是需要天才的。”
我们那时正奔驰在北京的二环路上,这话让我掉了一颗不明所以的眼泪,阿忆因为才考的驾照,正非常专注地驾驶着他簇新的北京吉普,无暇留意到我的眼泪。
十年之后,事实证明,果然,在我认识的所有同学里,并没有谁能写出过挑战李宗盛《当爱已成往事》的作品。
十年之内,我还是坚持地写了很多小说或不是小说的文字,并且斗胆出版(也许是我的书商“斗胆”),虽然始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确不具备阿忆当年说的那种“天才”。
这真是一件两难的事情。
想到我有个小妹妹,在美国好多年,学了很多技能,不知为什么回国之后却忽然一心要当歌手。有次,她拿了她新录的demo给我听。我责无旁贷,给她讲了很多做这行的凶险无奈之处,她充耳不闻,到后来只是瞪着一双可爱的大眼睛问我:“听说现在在国内,要想当歌手,就得跟很多人睡觉?”
我很讶异她的说法,大笑着更正道:“睡觉嘛,倒也不一定,不过你恐怕得忍受制作人改你的作品,并且接受企宣帮你设计的形象。”—忘了说,她是创作型艺人—听完这话她先略舒一口气,但紧跟着叹道:“那还不如睡觉呢!”
她说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