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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来就是为了躲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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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仍然要面对写作,面对我给自己找的工作,我来到东高地,把自己关进斗室之中,我非要写出一些什么,尽管我图轻松,我怕困难,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点微末行当干好,我的虚荣心、好胜心及侥幸心驱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奖我就干劲倍增。

    关于写作,其实话题很多,它的原因,它的过程,它的结果,它的性质,它的内容,它的内含,它的外延,它的对象,它的范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它的意义,作为一种迷信,它的影响等等,还有诸多"为什么"之类,我相信,数也数不完,我要是从头写起,那么,一本笑话集锦便会从容诞生。

    在这里,我只想说,人类具有记录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据说人的前身,那些长毛未褪的古猿,就时常在游手好闲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写写画画,这就是写作的前身,因此,写作,作为一个事物,就这么存在下来了,如果一个弹球上的细菌也会写上两笔,并建立一个图书馆,我想,人类大概会说这是一个笑柄,奇怪的是,轮到人自己,态度便有了改变,他们自豪地把那些毫无意义的胡写乱画说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艺术,并以自己现在仍会信笔涂鸦为荣,对于这种态度,我也有不解之处,他们为什么不拿起一块古猿的粪便而沾沾自喜呢?他们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在现代仍能像古猿一样自如排便感到骄傲。当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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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性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凭会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慰,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只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而已。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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