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六·梦·枕·貘·沧月
辑的名字报了户口。
至于真名是什么,我想这个世上大概已经没有人知道了。
是的,非常可笑,仿佛是如三流白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我居然患了失忆症。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出身,只是浑浑噩噩的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一年又一年。当有记忆的生活过了四十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容貌依旧停留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丝毫不见衰老——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隐约明白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醍醐却没有诧异,也没有问什么,只是带着我每隔数年就更换一次住处,仿佛侯鸟一样迁徙。同样的,我发现这么多年来他也不曾衰老,始终保持着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模样。
原来,我们都是异类。
日子过的波澜不惊没头没脑。唯一有过的一次惊喜,是接到一封署名江南的电子邮件——对方在信中自称是我失散多年的唯一胞兄。我大喜过望,立刻飞往他所在的城市,期待着兄妹久别重逢抱头痛哭一场,然后解开身世之谜。然而,一见面才发现那个江南长得和我绝无半分DNA重合之处,仔细询问,才发现那个爱吃茄子的海归原名叫陈大海,居然是那个正版陈海燕的哥哥。令我登时大失所望。
这个尘世似乎和我毫无关联,除了醍醐以外,我也不和任何人保持长久的联系。
三百年来,我适应着这个世界的改变,从事过无数职业:从歌女到知青到建筑师,无所不为,经历足足可以写上一部百万字的小说。不过,自从我几年前开始执笔为文赚取稿费以来,渐渐也有人称呼我为作家——往往前面还要加一个美女的定语,很是耸人听闻。
但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只是一个二道贩子。
最近的几年来,我一直靠着贩卖别人的梦想而换取生活,而且在通货膨胀严重的世道里活的还算滋润。一般来说,我每写一千个字可以换到五百块,当然,在我急着交房租水电的时候,千字五十我也是卖的。
——在这个时代里,只要给得起价格,梦也可以论斤卖。
可笑的是,那些颠倒的、错乱的梦,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喜欢。
或许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已经越来越匮乏,匮乏到连做梦都奢侈,所以需要有人代替他们做梦。于是,躬逢盛世的我就从一个猎梦的二道贩子摇身变成了一个畅销书作者——虽然我的书没有沧月的《镜》系列或者萧音的《遗失大陆》这般风靡一时,但每一本至少也能卖出个十万八万,这足以让出版商们对我趋之若骛。
只可惜,我往往写的太慢,又生性懒惰爱睡觉,时常导致经济困窘青黄不接。所以,在发觉明日又付不出房租的情况下,今晚才不得不拉着醍醐一起出来捕猎。
通宵工作真是辛苦。
凌晨一点。庆典已经结束,烟花的碎屑散落了一地。
我深深吸了口气,飞身掠下,准确地落到了晴川路和襄阳路口的红绿灯上,宛如一只猎食的秃鹫噗拉拉的飞下,惊起了一大片异世界的精灵——那里,在都市的路灯下,举目到处都有灰白色的小鬼,密密麻麻。
它们只有一尺多高,有着大如西瓜的头和无神的大眼睛,身体不成比例地小,手足纤细。在这个万众狂欢后寂静异常的夜晚,它们从各家各户的窗口里游荡出来,如往日一般安静地蹲在夜空下,一个挨着一个,茫无表情地发呆。
路灯上,电线上,甚或霓虹灯广告牌上,到处都是一个个挤着的脑袋,默默地看着这个世界,眼里没有丝毫表情。它们不是亡灵的化身,而是活的——它们是存在于活人心里的暗鬼,平日里隐藏得极度秘密,只有到了夜晚睡梦时才出来露一个头。
在我踏上红绿灯横杆的刹那,有几个杆子上坐着发呆的白色小鬼掉了下去,却没有发出一声响,在地上簌簌成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