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开到荼蘼
我一直至爱玫瑰。
然而我们家的玫瑰从没有开过一天以上。
因为没有爱情。
19岁时最爱的去处就是福田区的音乐茶室“玫瑰秀”,就为在那里消费的小姐可以得到一枝免费赠送的玫瑰。于是常常拉了男友阿程去喝下午茶。
程是穷大学生,只请得起我10元钱一壶茶的最低消费,然后捡一枝最娇最艳的玫瑰含情脉脉地递与我。于是四目交投如胶似漆,可以一言不发地对望掉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带一脸满足的笑手拉了手去大排档吃面。
加了防腐剂的玫瑰在我的床前永不开放也久不凋谢,无香,但是艳,可以没有热度地燃烧一整个星期。
我把那称作爱情。
后来程出国留学,我倾囊相助,相约等待天荒地老。
等足七年。
七年间,我开始学习种玫瑰,同时把万种相思凝做文字,渐渐玫瑰的故事传遍大江南北,我成为少年男女心中的偶像,爱的化身。
案头插满寄自全国各地的玫瑰。热心的读者一遍遍问我:“你的程归来否?可有送你999朵玫瑰?”
然而程永不归来。来的,是一封哀感顽艳比情书更像情书的绝交信。他在信上说,我天生是个娇公主,该过最好最美的日子,而他即使学成归来也不就代表功成名就,并不能予我以锦衣玉食,他已寻得一位同他一样平凡朴实的女留学生,她才是他可以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妻;而我,他祝福我可以找到我的国王,继续无忧的玫瑰生涯。
我把信烧了,埋在玫瑰盆里做花肥。
玫瑰枯死。
半年后,我嫁了,嫁给我的国王——一位资产上亿的珠宝商人。
寸土寸金的深圳市,他居然拥有一个操场般大的花园。然我再也没有种过玫瑰。
珠宝老公曾送过我成篮的玫瑰,但开不到黄昏便告凋零。
玫瑰需要爱情,我也是。
我如一头养在金鱼缸里的鲸,日日夜夜地感到饥渴。
这时接到青海一家杂志社的邀请,邀我去敦煌参加一个笔会。
我欣然前往。
接待我们的,是敦煌艺术馆的负责人,姓伦,叫伦子寒。
很怪的姓,很怪的名字,我一下就记住了。
他说他曾读过我的小说,我们很快熟了。我于是知道他大学时学的是美术专业,曾自费出国进修过两年油画,因为酷爱敦煌艺术而主动要求分配来沙漠。
我不解,因为觉得中国古画其实不如欧洲画风,过于平面单一,太理想化,色彩不饱满,缺乏立体美。他不服气,先还同我辩论,举出“吴带当风”的动感,唐三彩的浓郁,但毕竟不如我口才便给,渐渐只有我说他听的份儿。但他仍会时不时指着一幅壁画问我:“这一幅呢?这一幅怎么样?还有这幅,难道表情不生动?”认真犹如孩童,我心上不禁微微牵动。
一日闲聊他提起附近毛乌素沙漠不久前有海市蜃楼出现。我脑海中掠过无限浪漫故事,立刻便要去看。他犹豫:路很远的,往返总要一星期,海市并不是常有——
然我坚持。
子寒不能拒绝。
当一个人明知对方的要求无理却仍不能拒绝的时候,如果不是怕,那他就是爱了。
子寒已爱上我。
我知道。
子寒带了两匹骆驼陪我上路,我们在第四天中午到达毛乌素,深入沙漠。
那是一种令人震撼的广袤,在沙漠中,种种曲折微妙的感情都退去了,只留下赤裸裸最真实本原的爱。
天地间只剩下我同子寒两个人,相依相偎从远古走入今生。子寒脸色忽然严峻,目光凝重地望着天际低而短促地说:“有风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