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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生之舞
却不大乐意,嘟哝着:“她父母亲死绝了,她叔叔才把她卖给我的,送回去,还不是卖?别家的妈妈未必有我对她好。”

    纳兰公子凝眉想了想,又说:“那劳烦妈妈,替她找个好人家收养她,每月我再贴些补息就是了。”

    然而沈宛却出人地意料地忽然跪下来,不等老鸨回话,已经抢先说:“公子,我不走,我愿意留在这儿。”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纳兰公子,老鸨,连同清音阁的姑娘们,还有那些高贵的宾客,他们都笑着说:“你不是打着吊着都要跑的吗?怎么公子肯赎你了,倒又要留下来?”

    沈宛转向老鸨:“妈妈,我只求你一件事:别逼我接客。我想学唱歌跳舞,我愿意服侍倚红姐姐,好好干活,听你的话,但我不要接客。”

    客人们都笑了:“原来想做清倌人。小小年纪,倒也有志气。”

    纳兰公子初而惊愕,继而恍然,微微点头说:“唐时《华严经音义》里说,‘妓,美女也。因以美女为乐,谓之妓乐也。’又有‘妓,女乐也’的解释,这小女孩既美且慧,性通天籁,她对妓乐的理解是最有诚意的,也很有灵性,他日必能出污泥而不染,成为一代名妓。”

    沈宛并不知道什么是“性通天籁”,她只知道,她要学跳舞,要唱纳兰词,要在纳兰公子面前表演,赢得他赞赏的眼神。

    正值阳春三月,栏杆外春光滟滟,飞絮蒙蒙,燕子贴着水面飞起飞落,激得涟漪一圈圈地荡开去,无止无休。那是沈宛第一次见到纳兰公子,第一次听歌妓演唱纳兰词,那么美,那么好,那么美好。

    十二岁的沈宛在那一刻决定了自己一生的路:学习歌舞,用生命来演绎纳兰词,然后,终有一天,要在纳兰公子面前献舞,赢取他的欢心,一次已经足够。

    这一天,终于到来,康熙二十四年乙丑五月二十三日,她已经等了整整七年。

    倚红替她簪上最后一朵珠花,左右打量一番,将手一拍:“好了。今天渌水亭,再没有比你更美的了。”

    沈宛投桃报李:“今天顾大人也一定在席,不要送点什么表记吗?让他睹物思人,好记着过来。”

    “哪有那么麻烦?”倚红将嘴一撇,做个鬼脸,“稀罕呢。”顾自“咯咯”地笑了。

    沈宛知道,她嘴里说着不稀罕,心里却是稀罕得紧。倚红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在风月场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妓女做到二十五岁还不能上岸从良,大概就剩下人老珠黄做老鸨这一条路了。倚红年轻时过于大手大脚,又贪图享受,衣裳头面都要最好的,没有攒下什么钱,只怕做老鸨的资本都没有,前景就尤其堪忧。顾贞观,只怕已经是她最后的砝码,最佳的归宿。

    倚红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因此故意将沈宛一推,就势将手里的香水帕子扔在她怀里,“既这么着,你就替我把这个给他,小蹄子人小鬼大,说是清倌人不接客,这些花样狐媚心思倒一样不少,怨不得妈妈疼你,客人也都捧着你。”

    沈宛左右翻着那条销金帕子,只见葱黄地子绣着一对鸳鸯戏水,角上又用大红丝线勾着个“红”字,俗艳里透出热闹,暖融香软地搭在手上,香喷喷真薰鼻子,不禁笑道:“好是好,就是太像春意儿了,又是鸳鸯又是红字的,倒没意思。”

    倚红不耐烦:“不是你说要送个什么表记传情吗?这会儿又说太像春意儿,哪有这么多曲里拐弯儿的心思?你只管给他就是了,横竖他看见这个‘红’字,知道是我倚红的随身物,记着我,好来找我,就成了。”

    沈宛无奈,只得收了掖起。倚红忽然没来由地叹了一声说:“女人费尽了心思,总是想要男人记住她;男人费尽了心思,可只是想着要得到。得到之后,就忘了。”

    这话说得这样明白透彻,看破人情的,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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