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性生物学-1
要推溯到化学的调节才能明白。我们也知道精神或心理现象的背面,不但有神经系统的依托,并且有化学机构的衬托,而后者似乎尤更为重要。我们又应了解在我们自己身体之中,存在着许多物质,数量虽小,而种类甚多,力量极大。
例如各种的荷尔蒙、维生素以及从外界得来的各种血清物质与疫苗之类,总起来都可以叫做生物化学的药物。我们对这些药物的知识越进步,它们的意义也就显得重大。但事实虽然如此,我们却没有理由把生物化学里的名词或术语输进到心理学的领域中来。我们从前看见人家把组织学里的术语引进到心理学里来,而认为它是一个错误,这种错误我们不应再犯,一种情绪总是一种情绪,当初不问,在体格方面所以促成它的,还是一种有激发性的荷尔蒙呢,还是一种有抑制性的刹宠呢。
● 第二节 性冲动的性质我们现在可以从性发育的纯粹生理方面转到心理或精神方面了。
在精神或心理方面,我们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大家公认的一番理论。在西洋,很老的一个通俗的看法是把性冲动很简单地看作一种排便性质的需要的表示,和大小便一样,并且一样有周期的性质,那当然是一个非正确而且易引起误解的看法。一则男人的精液并不是垃圾一般的东西,非得清除不可。再则在女人方面,不但没有什么东西可排,并且根本没有像要排便似的欲望。比较更堂皇的一套理论是把性冲动解释成一种“生殖的本能”。不过,严格地讲来,这样一种本能是不存在的。并且,就性别已经分化的生物而论,也是不需要的。事实上所需要而已足够的,只是一个动作的冲动,教男女两性彼此可以接近和接触,而使受精作用不落空罢了。只要这一点有着落,子女的生育保抱,就有父母慈爱的冲动做保障。总之,生殖的本能是无需假设的。
近来讲本能论最有力的是心理学家麦图格教授(Mc Dougall)。他那本《社会心理学引论》也最风行一时。不过说也奇怪,在这样一本比较有规模的书里,除了提到“生殖的本能”而外,对于性冲动竟完全没有过间;一直要到这部书的第八版里,我们才找到附加的一章,叫《性本能》。在这一章里,作者对“性本能”下了如下的一个定义:“性是复杂的、先天就组织成的、身心两方面都有关系的一种倾向。包括三部分,一是识的,二是感的,三是动的。从神经的功能与结构方面看,一就属于传入神经或感觉神经,二属于神经中枢,三属于传出神经或运动神经。”麦氏又指出:在知觉的一面,有一种内在的倾向去感知与不断地辨别各种事物,同时这种感知与辨别也正是种族的安全所必需,不由我们不做适当的反应。换而言之,我们自有一种能力来辨别异性,而一经辨别,一套适当的反应就如影随形似的连接而来,终于达到性交的最后目的。
麦氏的定义,连他自己也说,实际上是适用于一切本能的,初不限于性的本能。同时,他对一般的本能又有一个定义:“本能是一些内在的特殊的心理上的倾向,凡属同一物种的个体所共存而必有的。”总之,这类笼统的说法,对于两性所由接近以至于所由交合的过程,并不能有所发明,并不能增进我们对于这过程的了解。
心理学界早就有一个废止本能的概念的趋势,对于这趋势笔者是赞成好久的。
固然,到当今舍不得它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例如麦图格、毕埃隆(Pieron)和许多别的心理学者。也许本能这个名词就根本要不得。一则这名词的来历就不很高明,这是鲍恩(Bohn)以前就说过的。再则它并没有一个众人可以公认的意义。
当初,斯宾塞(Spencer)曾经把它解释为“综合的反射作用”。 就普通的用途论,这种解释也未尝不可以过去,但在学术上,则总成一个问题;例如,本能的行动有没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