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年期的性冲动-1
化里对于性现象本有种种的禁忌与约束,到了现在这种禁忌与约束已经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且对于民族的生活似乎已经发生有益的影响。男女孩彼此回避的倾向是有的,但并不因为外界有什么特殊的禁令,而是基于天性的自然及风俗的惯例。
所以,这种倾向并不成为性发育的一个障碍。同时,因为一般掩饰隐讳的风气并不存在,男女孩对于人生的基本事实,如生育、死亡、性别、性交等,很早就取得相当的认识。男女从童年时起,便各有其个人的性的生活。女孩从六七岁起便几乎谁都会手淫,不过多少总带几分秘密的性质。男孩也是如此,但男童的群体生活比较发达,所以这种性的表现也就往往采取体的方式。男孩中间,同性恋也比较普通,大概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在少女或共同工作的女人中间,同性的偶然结合也不希奇,并且在凡人的心目中,这种结合是“很有趣很自然的一种消遣,略微添上一些猥亵的色彩,也是无伤大雅的”。这种在别的文化里认为“邪孽”
或“恶道”的行为,在萨摩亚是既不必禁止,也不会有制度化或风尚化的危险。
它们的存在无非表示在凡人的认识里,正常两字是包括得很广的。凡人的见解,一方面虽认为性的题目不必多说,不必细说,说则有伤雅驯,但也不要以为根本说不得,或说了就不免堕入恶道。米德女士认为萨摩亚人由于有这种风气,所以无形之中“把一切神经病的可能性都给横扫净尽”。在他们中间,神经性的症状是找不到的,男女双方的性能都是相当的健全。女的无阴冷,男的无阳痿,离婚也比较容易。因此,不相好不相得的婚姻也奸较少(并且犯奸也不一定是离婚的一个条件),而做妻子的因为经济能够独立,所以在地位上也就不低于丈夫。
我们现今反观西方的传统文化,亦即近代文化的源泉,在这方面,又取一个什么态度。西洋在最早的时候,就记载所及,对于这一类的性的表现,并没有很显明的认作可以病垢的东西;间或有一些鄙薄的看法也是极偶然的。在希腊的文学里,我们甚至于可以发现手淫的举动和神话都发生过关系。到了史期以内,大儒学派一批很受人称颂的哲学家对于独处斗室时所能有的满足性欲的人法,讲过一些认为是有利的话,并且还不惜夸大其词。在罗马,一般人对于此一类的事,似乎根本不大理会,任其自然。甚至于在基督教教会里,最初的一千年中,对于这种自动的离群索居的性表现,也几乎完全不加过问,这也许因为当时荒淫无度的事正多,教会尽力来应付这些,还觉力有未及,对于手淫一类的小问题,自难顾到了。直到宗教改革的时代,道学家和医生才关心到这个问题并为之坐立不安。
起初也还只限于新教的数国,但不久就很快地传播到法国和其他信奉天主教的国家。到了十八世纪,手淫的危害与如何防止就成为一个普通的问题,同时,各地方的庸医也就借此机会敛财,一方面把许多不相关的病症都归罪到所谓“自淫”
(self-abuse)身上,一方面又提出许多更不相干的药方来。甚至到了十九世纪末年,即在三四十年前,一部分很正经的医生也往往不问根由地认为手淫是可以招致严重后果的。
不过,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风气是渐渐变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浸润终于抵达了医学界。于是童年与青年时期所发生的所谓“邪孽”的行为才开始有了真正的了解,而“邪孽”的看法也开始动摇根本。一方面,在1870年前后,克拉夫特。埃平领导的关于性的科学研究既证明所谓邪孽的行为是童年很寻常的一种现象,而另一方面,进化的概念又告诉大家,我们决不能把壮年人的成熟的标准,来任意套用到未成熟的儿童身上,也不能把后一个时期里所认为不自然的事物在前一个时期也当作同样的不自然。
对于这个新发展有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