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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讲 症候的意义
    在前一讲中,我曾说过临床的精神病学是不问个别症候有何种形式或内容的;至于精神分析则以此为起点,以为症候本身各有其意义,而且与病人的生活经验有相当的关系。1880至1882年之间,布洛伊尔研究并治愈一个癔病病案,从此之后,此病便大为人所注意,神经病症候的意义就是他第一个发现的。法国让内也得到同样的结果;事实上,让内刊布其结果要较早于布洛伊尔,后者到了十年之后1893-1895,即我和他合作的时期内才将他的观察结果刊布于世。究竟谁先发现,那是没有多大重要性的,你们知道每一发现都经过一次以上,不是一次可以完成,而且成功也不必和劳绩成一正比。譬如美洲本不以哥伦布为名。在布洛伊尔和让内之前,有名的精神病学家劳伊莱特便说过狂人的妄想,我们如果能加以诠释,都不无意义可寻。我承认自己向来很重视让内对于神经病症候的解释,因为他曾将这些症候视为占据病人心内的“隐意识观念”“idees inconscientes”的表示。但是后来让内的态度异常慎重,好像他以为“隐意识”一词只是一个名词,一个权宜的名词,并没有明确的意义。从此,我就未能了解让内的学说;但是我相信他已无缘无故地丢掉了自己的伟大的地位。

    神经病的症候,正和过失及梦相同,都各有其意义,而且也像过失和梦,都与病人的内心生活有相当的关系。这是一个要点,我想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我只能说虽然还不能证明无论何种神经病都莫不如此;无论何人只要作一番观察的工夫,都可以相信这一点。但为着某种理由,我将不在癔病中取例,而取例于另一种很特殊的神经病,其起源则和癔病相近。关于这种病我必须先说几句开场白。此病名强迫性神经病the obsessional neurosis,不及癔病普通,或者我们可以说,它没有那么喧嚣,常隐藏而为病人的心事,几乎全无身体上的表示,只有精神方面的症候。精神分析最初就是以强迫性神经病和癔病两种病的研究为基础的,而我们的疗法也在这两种神经病上收到治疗的功效。但就强迫性神经病而言,精神的感受既没有一跃而为肉体的表示,所以比起癔病更容易因精神分析的研究而使人理解;我们已知道它所表示出来的神经病组织的特点远较癔病为显著。

    强迫性神经病的形式如下:病人心内充满着实在没有趣味的思想,觉得有特异的冲动,而且被迫做些毫无乐趣而又不得不做的动作。那些思想或强迫观念本身也许是毫无意义的,对病人只是感到乏味的;或常常是愚蠢的;然而无论如何病人总不免以这些观念为耗损精神的强迫思想的起点,他虽极不愿意,却也无法抵制。他好像面对着生死存亡的问题,劳心苦思,不能自已。他内心所感觉到的冲动也似乎是同样地幼稚而无意义的;它们都是些可怕的事,例如犯重罪的诱惑,病人不仅视为与自己身分不合而加以拒斥,而且胆战心惊地逃避它们,用种种预防的方法来防止它们的实现。事实上,他确实一次也没有实现过这些冲动;而预防和摆脱没有一次不获得最后的胜利。他真正干的都是些绝对无害的琐事——即我们所称的强迫动作——都是日常动作的重复和加工的排演,致使那些普通必要的动作——如上床,漱洗,穿衣,散步等——都变为异常艰难繁重的工作了。那些病态的观念,冲动和动作,并不依相同的比例混合而为强迫性神经病;大概地说,这些表示总有这种或那种占较重要的地位;其病的名称就由此而定;但一切形式所共有的特征仍很显著。

    这显然是一种癫狂的病症。我想精神病学者虽欲逞其最荒唐的幻想,也必不能捏造出这种病来。假使我们没有每天亲眼看见这种现象,也必不敢信以为真。你们不要以为治疗这种病人,可以劝告他力图摆脱,不要注意这些荒谬的观念,不要实行这些无聊的动作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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