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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宗教
力量。

    仪式也有助于使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正规化,否则往往会造成含糊或错误的印象,成年礼是最好的例子,男孩子由童年进入成年时,从生理和心理上讲都是逐渐而缓慢的,常有这种情况,当一个人应该象成人一样作出反应时,他却表现出十足的孩于气,反之亦然,这就使社会很难把这样一个人明确地归于儿童或成人,成年礼就能消除这种模糊不清,把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武断地变成一个一分为二、明确无疑的过程,这种礼仪也能加强青年人与接纳他的成人群体之间的联系。

    人们的头脑倾向于用二分法去处理问题,这也表现在巫术之中,社会科学家,加罗伯特·莱文,基思·托马斯和莫尼卡·威尔逊等人,对巫术的心理原因研究进行了出色的重建,他们的研究表明,巫术的直接动因一部分是情感上的,一部分是理性上的,在一切社会中,巫师所处的地位,或者是治病,或者是念咒,只要他的作用没有受到怀疑和挑战,他和他的家族亲人,就享有愈来愈大的权势,如果他的作为不仅是有益的,而且通过仪式受到认可,他们就对社会的精诚团结作出了贡献。这样,巫术制度化在生物学上的好处就一清二楚了。

    对行巫者的搜捕,即对巫术的反对,是一种更令人迷惑不解的现象,对于我们的理论探讨是很有意义的挑战。为什么人们常常会声称自己着了魔,或宣布社会遭了巫术,而到邻居中搜寻邪恶的超自然力量?驱魔法和宗教法庭中对异端的审讯,是和巫术一样复杂和重要的现象,但它们的动机却根源于个体对私利的追求。在英格兰都铎王朝(1485-1603)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1660-1714)时期。对行巫者的搜捕风靡一时,许多历史文献记载了这一事实,在这个时期以前(1560-1680),天主教会为信教的公民提供了一整套周密细致的仪式系统,以避免邪灵和恶咒的伤害,无主教会事实上实行了一整套合法的巫术,但是,宗教改革取消了这种心理上的保护作用,新教的牧师们一方面谴责老教的陈规旧习,另一方面又肯定有妖术的存在,由于丧失了礼仪上的反措施,着了魔的人就转而反对、搜捕行巫者,除了公开指控他们,还企图置之死地。

    对当时法庭记录的深入研究,说明在这种迫害后面,有一种更为深刻的动机,这里有一个典型的案例:原告拒绝了一个贫穷妇女乞求施舍的要求后,遭遇到个人的不幸,例如歉收或家中亲人死亡,原告通过把罪责归于乞讨者而达到了两个目的。首先,他深信不疑他的麻烦和不幸是由乞讨者引起的,因而采取了直接行动,这样做出于对某种逻辑的顺从,认定被怀疑的女巫的插手是和他的个人灾祸有关的,第二种动机却是十分微妙而不易加以证明的。

    托马斯认为:

    憎恶感和责任感之间的冲突,产生了某种矛盾心理,驱使人们把门外的乞讨者粗暴地赶走,但死后又受着良心谴责的折磨,这种随之而来的罪责感,成为指控巫术的肥沃土壤,因为灾害事件的发生很容易被视为是行巫者的一种报复行为。对行巫者的指控,往往产生于这样一种社会心理态势,即该社会对于应该如付对待不能自立生存的成员,已经没有一个明确的看法。这种态势反映了两种并存而对立的主张之间在道义上的冲突——一种主张认为,不工作者不得食,而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富人周济穷人是善举。

    因此,在把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转变为对恶鬼邪灵宣战时,原告也就对这种实际上更为自私的行动,找到了某些可以自圆其说的理由。

    在肯尼亚的尼安桑干人中,对于行巫者的认定,往往不是通过正式的批露,而是借助于流言蜚语,尼安桑干人的头目们,包括家长、长老、头人以及法庭审判员,一般对巫术的故事持否定态度,往往通过协商和仲裁来解决争端,由于程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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