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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宗教
不严格,个别的人就可以钻空子。散布谣言,进行指控,以达到他们个人的目的。

    巫术以及其他形式的法术,由于与日常生活的实际问题密切相关,这就通常使它们与较高级的“真正的”宗教互相区别开了。多数学者都遵循迪尔凯姆的看法,把神圣的东西,也就是宗教的核心,和世俗的东西,即巫术和日常生活中见到的东西,互相区别开来,把一个程序和某种说法神圣化,肯定它是不容置疑的,如果有人敢于违背,就会受到惩罚,例如,在印度教有关创世的神话中,那些与自己的等级以外的人结婚的人,死后将去地狱般的雅玛国,在那里被迫去拥抱火红炽热的人体形象,神圣的东西与世俗的东西是如此地截然不同,即使是在言谈之中错用,造成了混淆,也会构成一种犯罪,神圣的仪式,引起一种敬畏之情,一种超乎人类理解的情感活动。

    这种极端形式的认可,只赋予那些能服务于群体生死攸关的利益的行为和教条,经过举行神圣的仪式以后,个人就准备作出最大的努力和自我牺牲,通过行话的考验、特制服饰的装点、神圣的舞蹈动作,以及那些与情感中枢密切合拍的音乐刺激之后,这个人就被一种宗教经验所转化,信者准备停当,重申对部落和家族的忠诚,行善好施,奉献一生,或者狩猎,或者参战,都要为上帝和国家流血牺牲,正如约翰·斐费所说的,过去的情况正是如此:

    在行礼的仪式中,他们所相信和确认的东西,祖先所留下的权威和传统,统统汇集到一个白热而明亮的焦点上,原先是由巫师在篝火旁的人群中,魂灵附身般地装神弄鬼,以后就逐渐发展成为大祭司和辅祭们从高高在上的祭坛上,向着人群排演壮观的典礼。人们唱着赞歌,哼着圣诗,一遍又一遍地口中唸唸有词,拖着有板有眼的嗓门,每行每句都押着韵脚。随着音乐的抑扬顿挫和节奏的起伏回荡,构成了一幅壮丽的音乐背景场面。带着面具的舞蹈者,按着音乐及歌词的节拍,扮演着天神和英雄人物。观礼者随着节律摇摆者着身躯,不时哼着规定的礼仪应对语。

    今天的宗教仪式也仍旧如此,不过稍微更划分精致一些,也不是那么吵闹嘈杂了,罗马天主教里现代的传统派异端,以及新教的福音奋兴运动,目的都在于抵消腐蚀性的世俗化社会过程,要求回复到古老的形式,在社会主流的所谓“好”人中,情感上最令人信服的美德,仍旧是不加思索和毫无保留地对集团意志的驯服效忠,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战斗的口号是“上帝的意旨”(Deus vuff),当代的口号却是“耶稣就是答案”,实质完全相同,只要上帝的旨意实现,就不管要采取什么行动,道路如何艰辛,当人们祀奉上帝时,最终的受益者(虽然不一定被人意识到),却是部落成员的达尔文式的进化适应性,现在我们必须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看来人们似乎乐于接受思想意识的灌输,这是不是一种有神经学根据的学习规律?它是不是也通过部落间的竞争进化而成?

    使人盲目效忠宗教的力量,即使在没有神学的情况下,也是会起作用的,这个事实是对上述朴素生物学假说的支持,

    欧内斯特·贝克在《反抗死亡》一书中提醒我们,印度教中的宗师崇拜现象,实际上是一种方法,把自身投入一个强大而慈详的力量的控制之下,禅宗的师傅,在每个技求细节上-正确的头部姿式和运气方法-都要求绝对的忠诚,直到徒弟能超脱自我,并受到某种神奇力量的支持,神宗的弓箭手,不再需要放箭,因为弓箭手完善的无我境界,使自然的内在进入世界,把弓弦放松了。

    目前的各种自我完善的宗教形式,包括厄沙仑派,厄哈特派、阿利加派以及基督教科学派等等,都是传统宗教形式的世俗翻版或替代品,这些教派的领袖们,赢得了在其他方面颇为精明的美国人的某种程度的忠顺;就是最狂热的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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