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是个冤大头
请知县颁布从前定过的征粮章程,然后又出示了将一厘算做二百钱的票据。知县推托道:过去定的章程,年代久远无从稽查。至于多收这点钱嘛,乃一时疏忽。
总之是告不下来。这时候又出了一件事。一位名叫戴龙恩的人,被收了双份的津贴和捐输,他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可是多收的人就是不退。于是戴龙恩和刘春棠联手,一起到省里告状,把荣县境内乱收费的种种弊端都给抖搂出来了。但是和李燧一样,这两位在省里并没得到好下场,刘春棠也被省里拘留起来。剩下个戴龙恩,不屈不挠地上北京告状。
结果还算他运气。户部(中央财政部)将这个案件发还四川审讯,第二年,四川按察使司真审了,而且判决下来了。这一场拼出性命的折腾,换来了一块铁碑,上边铸着征税的正式规定,譬如早晨就要开始征收,到下午三点以后才能停收,收粮的人不许擅自离开让粮户等候,银和钱的折算率按照市价计算等等。拼出命来才争取到一个下午三点之前不许停收,真不知道那些衙役原来是几点下班的。
我不知道后来的结果。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些铁铸的话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我读过苏州府常熟县从明末到清初立的六块石碑,都禁止收漕粮过程中勒索老百姓的相似勾当。如果勒石刻碑真能管用,何至于重复立上六座?
现在可以算个总账了。李燧为了五十块钱破产走五千里。王开文为了排不起队上访告状。排队值多少钱呢?一般说来,农村日工一天不过二三十文钱,雇人排上十天队也不过二三百文。刘春棠赴省告状之前,向知县出具的证据也是将一厘银子折成二百文的票据。就算白白收了他二百文钱,又能有多大的损失呢?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这二百文不过六七十块钱。只要设身处地想一想,我们就可以胸中有数:究竟能有多少人,肯为这几十块钱耗时几个月,奔走几千里?那可是一个没有汽车和火车的年代。
这笔账还不能如此简单地计算。因为历史经验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奔走几千里并不是惟一的代价。被告必定要反击,要找茬治你的罪,给你戴枷,关你入狱,拿你杀鸡吓猴。站在贪官污吏的立场上算一算,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抵得上告状者的一百倍。假如三五万户老百姓供养着三五百位贪官污吏蠢役,人家一个吃着你一百个,你的几十块钱就是人家的几千块钱,如此重要,贪官污吏岂能不奉陪到底?如果你是为了尊严或者叫面子,人家难道就不需要尊严和面子?官家的面子当然比小民的面子更加值钱。
即便你甘愿付出上述两道代价,仍然不等于解决问题。争取胜利的决心与胜利本身的距离还遥远得很。究竟有多么遥远呢?胜利的概率究竟有多高呢?清嘉庆四年(1799年),参与编修《高宗实录》的洪亮吉分析了告状中的利害格局,然后给出了一个估计数字。
洪亮吉说,在大省里当领导,成为一个方面大员,就像过去一样,出巡时每到一站都有按规矩应得的礼物,还有门包。平时在家,则有节礼、生日礼,按年则有帮费。升迁调补的时候,还有私下馈谢的,这里姑且不算。以上这些钱,无不取之于各州各县,而各州县又无不取之于民。钱粮漕米,前数年尚不过加倍,近来加倍还不止。
省里几套班子的领导们,以及下属的地、市,全都明知故纵,要不然,门包、站规、节礼、生日礼、帮费就无处出了。各州各县也明白告诉大家:“我之所以加倍,加数倍,实是各级衙门的用度,一天比一天多,一年比一年多。”但是细究起来,各州县打着省地市各级领导的旗号,借用他们的威势搜刮百姓,搜刮上来的东西,上司得一半,州县揣到自己腰包里的也占了一半。刚开始干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有所顾忌,干了一年二年,成为旧例,现在已牢不可破了。
这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