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潜规则透视民主宪政神话
道他们只会仅仅提出要求:老爷们能不能少剥削我们一点,让我们也可以勉强活下去?这有可能吗?
因此,在贫富悬殊的金字塔型社会,民主制度始终要面对一个近乎无解的难题,即如何保护少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宪政主义者回答说:宪政可以保护,因为宪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话至少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彻头彻尾谎言,不是欺人,就是自欺。宪法难道不是投票表决通过的吗?宪法难道不可以有修正案吗?在民主制度下,如果穷人要求修改宪法、剥夺富人既得利益,富人拿什么来阻止?
这就引申出一个“历史之问”:西方国家在历史上,是怎么做到在民主制度下保障资产阶级既得利益的?
答案其实很简单: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早期、即穷人占多数时期,实际上奉行的,根本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民主制”,而是所谓“等级民主制”;其实质是以“宪政”名义直接将大多数人排除在政治权利之外,这也就是吴先生所含糊其词表达的“西方的民主制度建立之后,也经过了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选举权也有扩展的过程”。
只有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人拥有了相对可观的私有财产,社会进入中产阶级(我将中产阶级定义为:拥有相当私产,足以保障“有体面”的生活,但又有别于资产阶级富豪阶层的社会群体)为主体的结构形态后,资产阶级才会向社会普遍开放民主权利;因为这时候,“民主”已不再对“私产”构成威胁。
由此可推出两个结论:一,不管在近代还是当代,宪政民主制度的优先目标都是保障私产;二,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结构是宪政民主制度下统治阶级“容忍”民主权利向全民“扩展”的必要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民主制度再发展完善,也不会向着“选举权扩展”的方向发展完善;各种分担成本的社会组织再发育、市民社会自组织过程再发展,也发育不出全民一人一票同等资格“说了算”的当代民主,最多只会转换成毛泽东式的“全民专政”——乌托邦终究还只是乌托邦。
回到前面问题,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元规则层面在当代西方社会究竟发生了何种变化。不错,“暴力分布格局”发生了变化。由于经济的发展,中产阶级人数上升,社会结构发生变化,“暴力最强者”由少数资产阶级变成了占人口相对多数的中产阶级;“ 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元规则并没有改变,只是体现这一规则的“当家作主”者由少数人变成了多数人,于是民主权利被迫向大多数人“扩展”。换言之,民主制度只是一种游戏规则,它的实现程度,同样由元规则决定;就元规则层面而言,现代西方社会民主权利的扩展,只是元规则层面变化的结果,而非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没有占人口相对多数的中产阶级掌握了社会大多数经济资源、掌控了国家经济命脉这一基本前提,元规则层面就不可能发生由少数人“说了算”向多数人“说了算”的变化。
在已知的人类社会形态中,作为左右社会生活的两种主要力量,经济资源和政权权力都具有可转换性;就社会群体而言,二者趋于同构。不是拥有最大政治权力者控制最多经济资源(专制社会),就是拥有最多经济资源者控制最大政治权力(民主社会),两种过程必出其一,这才是吴先生所揭示的潜规则、血酬定律及元规则的实质。民主制度的出现,本身就是上述过程演绎的结果,它标志着上述第二过程的开始;民主权利的普及,则表征了大多数经济资源已由少数人掌控转移到了大多数人手中,其基本实现途径是现代股份制和资本市场。因此,民主制度并不能改变上述规则的实质,只是改变了它的实现形式。这种改变,依赖于“暴力分布格局”的变化,即社会力量对比格局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它依赖于经济发展和经济形式的进化。只要掌握社会最多经济资源的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