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阶级
有势的人自然会联合起来,千方百计扭曲制度,通过“潜规则”限制贫苦大众的民主权利,剥夺他们的自由。这才是“既得利益集团”将国家导向权贵资本主义的根本原因;其它原因,都只是细枝末节。
有网友说:“民主不是天堂,没有相关制度约束的民主是可怕的”。其实,“相关制度约束”也无济于事,宪政或法治面对的是同一困境。“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度再完善,也不可能自我运行,必须有一种力量支持它,推动它实现;否则,它会在实际运行中被潜规则所取代。任何成功的制度,其成功关键都在于要获得社会主要力量的支撑;这种支持,比法律和制度本身的完善更重要得多。这是吴先生的“元规则”为我们揭示的规律,遗憾的是,似乎吴先生本人并不能将此论点贯彻到底。
贫富悬殊的社会,既得利益集团是最大的社会力量,它无论如何也不会支持一种可能导致利益分配平均化、政治权利平等化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利益资源的有限性在这些国家表现更突出、利益冲突更激烈、紧张,宪政民主制度的落实即意味着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权力损失。如果这样的制度是以普适价值或绝对真理的不容置疑性动员了民众、并且在国际压力的关注下成为现实,那么权势集团当然不会公然将其抛弃,而只会千方百计扭曲、掏空这种制度,使其变形为适合于自己需要的东西——这就是在亚非拉后发展国家中,那么多采用宪政民主框架的国家普遍发生畸形扭曲的原因。
事实上,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难免有人想扭曲制度以为己用,但只有在贫富极端分化、强弱实力悬殊的社会结构下,强势者才能做到这一点。在这样的社会,贫困弱势阶层纵然依托世界上体系最完善的制度框架,也无力与强势既得利益集团相抗衡;他们只能转而依附权势,任其扭曲制度,方便其所用。
四,在民主制度下,多数人为什么斗不过少数人?
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在奉行“多数原则”的民主制度下,少数既得利益者是如何取得对于多数人的优势的?
与大多数人“越民主越有利于大多数”的主观想象不同,在后发展国家,越是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既得利益集团能量越大、其扭曲制度的操作越方便。民主政治正是社会强势集团直接主宰一切的游戏,既得利益集团往往是后发展国家最大的强势集团;而且,它与对手相比,实力差别悬殊。在这样的游戏中,既得利益集团甚至可以省去在权威政治下必须收买政治权力的步骤、费用和风险。
在“一人一票”的宪政民主制度下,为什么贫苦大众不能够利用数量优势通过选举取得政治上的优势,成为民主游戏的真正受益者?换句话说,权贵们是怎么将形式上的劣势变为实际上的优势,从而掌控权力,实际上剥夺其他人政治权利的?
这是宪政民主在后发展国家失灵的核心秘密。自认有人数上的优势,这是广大贫困阶层支持“多数原则”的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因,这也是许多人想当然认为民主制度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消除腐败的根本原因。但是,发生在亚非拉民主国家的大量经验事实,并不支持这种判断。
根本原因与上面相似,还是一个字:穷。更准确地说,是因为经济落后、贫富悬殊的经济社会结构以及由此导致的广大贫困阶层生活的艰难。在发展中国家,对于弱势者来说,维持生存往往是最迫切的需要,财产(即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的贫乏成为决定一切的因素,任何制度安排都无法抵消它的决定性影响。因为缺乏物质条件,任何政策、制度或政府干预,都无法改变收入结构(除非实行毛式社会主义)。何况,市场经济制度及国际竞争决定了社会倾注在解决贫困问题上的资源必然有限。
发展中国家民主制度的扭曲变形具体可分为东南亚和拉美两种模式。在经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