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结构主义和哲学 20.结构主义和辩证法
“辩证理性……不是别的东西,而就是分析性理性……只是在分析性理性上加了点儿东西”(第326页),我们根据这样一个补充来说,并不是要强词夺理;这个补充的意思,几乎就是要把后者所缺少的创造功能或进步功能给予前者,而同时又把验证的主要工作为前者保留下来。当然,这种区别是本质性的,同样当然的是,并不存在两种理性,只有理性可以采取的两种态度或两类“方法”(用笛卡尔赋予这个词的意义)。但是,辩证态度所要求的构造,不仅是要在我们无知的深渊之上“建造一座座便桥”,这个无知的深渊的彼岸在不断地向远处伸展(第325页):这种构造过程还假定有更多东西,因为时常就是构造过程本身,在同种种肯定结合起来时产生种种否定,接下去在共同的“矛盾解决”中再得到它们之间的协调一致。
这个黑格尔或康德的模式并不是抽象的模式或纯概念的模式,否则它就会既不能使科学也不能使结构主义感兴趣了。只要思维努力背离虚假的绝对性,这个模式就表现出思维不可避免的步骤。在结构的领域里,这个模式相当于一个不断重复的历史程序,巴什拉(G.Bacon)开始人们就创造了一种无交换律的代数学;欧氏几何学又被非欧几何学配成了对;以排中律为基础的二值逻辑,则有布劳威尔(Brouwer)否认这个原则在无穷集合情况下的价值而用多值逻辑来补充,如此等等。在数理逻辑结构的领域里,这就几乎成了一种方法:有了一个已知的结构,人们就企图用一个否定的体系来建造出各种互补的体系或不同的体系,然后人们把它们汇集成一个复杂的整体结构。在格里斯(Griss)的“没有否定的逻辑”里,一直到否定本身也这样地被加以否定。另一方面,当问题是要决定,象在有限的基数和序数之间、在概念和判断之间等等的关系之中那样,究竟是系统A 导致系统B,或者是相反系统B导致系统A时,人们可以肯定,最后总是要由辩证的相互作用或辩证圈来取代线性的先后关系或前后联系的。
在物理科学和生物科学的范围里,情况是类似的,虽则这种类似的情况是从康德称之为“现实的矛盾”或事实上的矛盾中衍生出来的:是否还需要请大家回忆光学理论的微粒观点和波动观点之间的摇摆,回忆由马克斯韦尔在电与磁过程之间所引进的互反性关系等等呢?在这些领域里,如同在抽象结构的领域里一样,看来的确是,辩证态度构成了建立结构的一个主要方面,这个方面既是对分析的补充,又是和分析不可分开的,甚至也是为了形式化所不可分开的:列维-特劳斯小心翼翼地同意要给分析性理性“加点儿东西”,这些东西要比“建造便桥”多出很多,而且无疑就是要用著名的“螺旋形”或不是循环论证的圆圈来代替线状模式或树形模式,这种螺旋形或不是循环论证的圆圈非常近闲于发展程序上所特有的发生圈或相互作用。
Ⅱ.这样,关于辩证思维的讨论就把我们引导到了关于历史的问题上以及先是阿尔杜塞接着是戈德利埃(M.Godelier)对马克思著作进行结构主义分析的方式上来了,虽则马克思赋予历史发展以主要地位是在他的社会学解释里才涉及的。从另一方面看,马克思有一个结构主义方面,至少已经到了介于我们在第18 节里所说的“总体结构”和在现代人类学含义上的结构这两者之间的半路上了,这是很明显的。因为,马克思把属于现实的“基础”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而且他用虽则还停留在质的分析上可是相当精确的术语来描写这些现实基础,使我们远远离开了简单地可以观察到的关系。阿尔杜塞的著作的意义是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认识论,除了其他目的之外,他还有两个非常合理的目的,一个是从黑格尔的辩证法里阐发出马克思的辩证法来,另一个是给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一个现代结构主义的形式。